完善房地产法律制度的方向和途径
魏耀荣
【关键词】房地产法律制度;方向;途径
【全文】
目前,各国调整房地财产关系的方式各不相同,普通法系国家一般都制定单行成文法,大陆法系国家有的在民法典中设立不动产的专门编章,有的制定单行法。笔者建议,在时机成熟时,我国也可以将房地产法律制度从物权法中抽出而另行制定单行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共和国的法律大厦即将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成就,是我国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应当载入共和国历史的一件大事。这个法律体系的构建形成,历尽艰辛,来之不易,自然也凝聚着我国法律界和法学家的辛劳和智慧。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法制建设无止境,而且不会一劳永逸。法律体系的创建非常艰难,法律体系的完善同样非常艰难。我国有一句传世格言,“行百里者半九十”。作为一项历史任务和一个历史进程来看,我国的法制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还有新的法律领域需要开拓,还有法律缺项弱项需要填补加强,整个法律体系还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
一、房地产立法的现实依据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这就是房地产法。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居民的家庭财产中,住房占到77.44%,几乎是大半壁江山,这表明住房在人们生活中居于重中之重的地位,也折射出房地产法律在民事法律中的重要地位。这里所称房地产,是指现代城市型房地产。其主要特征是:以独栋多层建筑物或者多栋多层建筑物组成的住宅区为建造模式,由多人共同拥有和多户共同毗邻相居,既有可以分割的专有专用部分,又有不可分割的共有共用部分,形成多元化和多层次的人身财产关系,由此带来房地产立法的高难度和高复杂性。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城市的很多居民,往往要举全家之力,要举父子两代人之力以至祖孙三代人之力,经过几年的艰难筹款,方能获得一套住房。而一些人在迁入新居之后,又往往会遇到意想不到的烦恼。他们所在的住宅小区,总是迟迟形不成一种安宁有序的居住环境,建立不起一种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矛盾纠纷难以解决。因此,人们要求得到法律规范和受到法律保护的呼声十分强烈。而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我国第一次在物权法中确立的新型房地产法律制度,尚难以完全适应人们的这种迫切要求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