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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到1990年3月,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1977年苏联宪法的第三个修改补充法,即《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法》[11]。该法首次确认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并首次确认了政治多元化和意识形态多元化原则。苏维埃至高无上的观念在人们头脑中逐渐消失殆尽。在这种形势下,将宪法监督委员会改组为宪法法院的时机成熟了。连时任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主席的阿列克谢耶夫也认为,必须将违宪审查职能转交给宪法法院[12]。1990年5月,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着手工作。各加盟共和国也仿效联盟国家,建立了自己的专门宪法监督机关。但它们向前迈进了一步,把自己的专门宪法监督机关称为宪法法院。按照1991年5月6日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法院法》的规定和1992年4月21日对1978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进行的第七次修改补充,当时宪法法院的性质是宪法监督的最高司法机关[13]。


  

  2.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审查制的进一步完善阶段


  

  为了巩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成果,确认新的国家制度,俄罗斯联邦于1993年12月12日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了现行宪法[14]。俄罗斯联邦宪法完成了从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向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制度的转变[15]。该宪法第七章《司法权》规定,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是俄罗斯联邦司法权的三个分支体系之一。该章第125条又进一步确认了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职能。依据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俄罗斯联邦总统于1994年7月21日和1996年12月31日先后签署批准了《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法》、《俄罗斯联邦司法体系法》。[16]上述两个法律都明文规定,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是负责宪法监督的司法机关,也是宪法解释机关。


  

  总之,从苏联时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到当代的宪法法院审查制,俄罗斯联邦实现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彻底转型。这一进程表明,俄罗斯联邦违宪审查制度的彻底转型不是一蹴而就完成的,而是在各方面条件都业已具备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的。其中,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苏联剧变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变革以及与之相伴的宪法修改。换一句话说,一个国家采取何种违宪审查制度,归根结底,应当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国情,即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和法律结构。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违宪审查制度。


  

  二、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运转实践:在理想与现实之间


  

  从1991年的宪法法院到1994年的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作为违宪审查机关的性质变得更为明确,在俄罗斯联邦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也更显重要。然而,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实践表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并未发挥出理想的制度功能。直到普京总统上任并进行一系列改革之后,才重新恢复仅由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实施违宪审查的体制。


  

  (一)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制度功能和作用


  

  自1992年1月开始审理第一个宪法诉讼案至今,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已工作16年了。就是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依照1994年宪法法院法、1995年宪法法院议事规则的规定办案至今,也有14年了。在此期间,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从事了大量的违宪审查工作[17]。这些工作有助于建立统一的法律空间,维护联邦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联邦的统一,有助于实现公正和正义,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与自由,有助于提高官民的宪法法律意识,加速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的确立进程。从这个角度上说,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作为专门的宪法司法机关,在捍卫宪政制度的原则、保护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保障俄罗斯联邦宪法在俄罗斯联邦全境的最高地位和直接效力等方面功不可没。因此,2004年12月12日,普京总统在庆祝宪法日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工作,称宪法法院是宪法的捍卫者、保护者和解释者。[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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