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采用这种规则进行推定,不可能有其它手段进行否定,其结果是唯一的,其事实可以固定,不可能再出现否定或推翻的情况。因而,人们从心理上可以安心、放心,没有后顾之忧。同时,由于当时科学技术不发达,使用传统方法推定,是唯一的方法,不可能有新的科学方法否认,人们也就不可能产生新的否定欲望,从诉求上也可以彻底“死心”、息诉。
2、如今科学技术发达了,人们可以通过DAN亲子鉴定技术识别出子女的真实血缘关系,使传统婚生子女推定的合理性和终局性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因而,目前完全依据传统方法推定,难以达到定分止争和去疑的目的。
3、在现代科学技术下,由于依传统规则推定不能成为终局结果,依传统规则推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后遗症。比如丈夫提出亲子否定之诉,妻子不同意鉴定时,即作婚生子女认定,但由于这种推定不能成为终局推定,将来可能有三种情况发生:(1)子女懂事或成年后为寻找自己的真实血缘,要求作亲子鉴定,其鉴定结果证明子女与婚姻关系中的父亲没有血缘关系;(2)子女的真正的生父要求作亲子鉴定,认领自己的子女;(3)子女的母亲与子女真正的生父共谋,将抚养负担转嫁给婚内丈夫,在子女成年后,没有抚养负担时,则公开子女的真正生父。这样,对男方可能造成如下不利后果:(1)男方可能因为已有“子女”,再生育受到限制,但当知道子女不是自己亲生子女的时候,年事已高,丧失生育权利;(2)男方因不当抚养子女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3)男方可能因此终生没有子女,即得知真实血缘后而解除原来婚姻关系中的父子(女)关系,或者虽然可以从法律上维持父子(女)关系(即养子(女)关系),但因没有真实血缘关系,而致使父子关系不和,造成男方感情上的终身痛苦。
4、如何认识亲子鉴定只是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下面简称“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它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它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有人以此否认亲子鉴定的作用。我们认为,这个批复的时间是1987年,批复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当时利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而言,具有特定性。因而,这个批复对现在的亲子鉴定技术并不完全适用。亲子鉴定的过程大概经历了四个时代:古代通过滴血认亲、现代A、B、O血型、白细胞酶型以及现在的DNA技术。滴血相融毫无科学道理,也就谈不上准确率。而A、B、O血型的准确率在60%-70%,白细胞酶型准确率达90%。这就是说,利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准确率只有90%,尚未达到非常精确程度。因而,批复规定不能将其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唯一证据。而现在利用DNA技术鉴定则不同,准确率几乎达到100%。DNA鉴定是目前亲子鉴定中最准确的一种,较以往的血型分析和HLA分型鉴定方法可靠性高出10到100倍。如果小孩和被测男子的DNA模式在一个或多个STR位点不吻合,被测试男子便被100%排除他是亲生父亲的可能性。DNA鉴定肯定概率可达99.99%以上。[11]有人问:这99.99%的准确率是实验得来的?还是实践得来的?导致剩下的0.01不准确的原因是什幺?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邓亚军博士,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说,99.99%的准确率是通过概率计算得到的,因为使用的STR标记首先是要有一个人群统计学的数据,比如说我的STR在某一个位点的分型,比如是10或者是11,而另外一个人在这一点的分型和我一样的几率是多少?然后综合多少个位点得出来的一个统计学数据。因此,根据统计学数据来定,它不可能是一个100%的数据,只可能是无限接近100%。我可以精确到99.999%,一直是9循环,这个0.01的不准确性只是跟概率有关。这是概率统计上不可能有100%。DNA鉴定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能够以99.99%的准确率进行亲子鉴定的唯一手段。[12]可以说,DNA亲子鉴定的准确率几乎是100%。因而,DNA鉴定结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根据。
5、传统规则与现代科学的选择。在科学时代,应当用科学说话,而不是用权力说话。在科学时代,不用科学说话,而依靠人定规则定案,实际上是一种话语霸权,主观臆断的表现。打一个比喻,当人们掌握了度量衡技术,手中已经有了“称”这种工具的时候,如果对某一实物的重量发生争议,我们到底是用手中秤去秤呢?还是依靠一般的经验法则进行估计或推测呢?显然应当用称。因而,在现代科学技术下,传统的亲子推定规则,应当让位于现代科学。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与时俱进的法律精神。法律的正义性就在于科学,法律如果逆科学而行,法律的正义价值和权威性必将受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