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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闻证据规则例外的变迁及其启示

  

  其六,用来帮助或者唤醒被害人、证人、被告人记忆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录像资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由于审判距离犯罪事实的发生通常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被害人、证人、被告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时常发生记忆模糊或者记忆错误的情况。为了帮助被害人、证人、被告人恢复记忆,经控辩双方的申请以及庭审法官的同意,可以允许控辩双方使用他们在庭外作出的陈述。


  

  其七,关于鉴定结论意见书的例外。除下列情形外,法庭可以裁定宣读鉴定结论以代替鉴定人当庭作证:(1)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案件最终处理的;(2)控辩双方提出不同鉴定人且鉴定意见分歧较大的;(3)当事人提出足够证据而对鉴定人的鉴定能力或者资格产生合理怀疑的;(4)新出现的鉴定技术类型。但是,依照前款规定,法庭裁定宣读鉴定结论前,应当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22]


  

  其八,在某些特殊的审判程序中允许使用传闻证据。例如,在简易程序、再审程序中,可以允许控辩双方使用传闻证据。这是因为,在简易程序、再审程序等审判程序中,其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本来就与普通的审判程序有所区别,因此在这些程序中允许使用传闻证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作者简介】
朱立恒,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注释】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中青年研究项目《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与适用——与我国刑事司法为论域》(项目编号:07SFD3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安周L.-T.乔:《刑事审判中的传闻与对抗》,第103页。(Andrew L.-T.Choo,Hearsay and Confrontation in Criminal Trials,Clarendon Press·Oxford,1996,p.103.)
安周L.-T.乔,同注1,第103—104页。
齐树洁主编:《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92—493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06—112页;齐树洁主编:同注2,第488—490页。
薛波主编:《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8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12—139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13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18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19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40—141页。
安周L.-T.乔,同注1,第141页。
宋英辉、吴宏耀:“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三”,《人民检察》2001年第6期。
安周L.-T.乔,第143页。
关于英国《1988年刑事审判法》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见: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增补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88页以下。
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82—483页。关于《1996年刑事诉讼与侦查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同注14,第335—336页。
关于《英国2003年刑事审判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英国2003年(刑事审判法)及其释义》,孙长永等译,第104页以下、第592页以下。
see Andrew L.-T.Choo,同注1,第7页。
英美证据法学界认为,传统上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情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方面,传闻证据必须具备可信性的情况保障(the circumstantial guarantee of trustworthiness)或者可靠性(reliability),即从产生背景等多种情况来看,传闻证据具有较高的可信性,即使不经过当事人的交叉询问,其虚假的危险性也比较小,也不至于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传闻证据必须具备必要性(necessity),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无法对原始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特殊情形,同时也无法找到具有同等证明价值的其他证据来代替,因而不得不允许当事人使用传闻证据。参见诺特:《传闻规则的理论基础》(Note,The Theoretical.Foundation of the Hearsay Rules,93 HARV.L.REV.1786,1815(1980));托马斯·莫尔特、沃伦·D·沃尔夫森:《审判证据》(Thomas A.Mauet and Warren D.Wolfson,Trial Evidence,)CiTIC PUBIJSHING HOUSE,2003,p.170);布鲁斯·阿奇博尔德:《加拿大传闻革命:一半比一点没有好吗?》(Bruce P.Archibald,The Canadian Hearsay Revolution:Is Half a Loaf Better Than No Loaf at All?25Queen’s Journal 1,Fall,1999.)。
参见宋英辉、吴宏耀,同注12引文。
郭志媛:《刑事证据可采性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1页。
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0页。
陈卫东主编,同注21引书,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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