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废除死刑与冷眼向洋老师和法家梁剑兵老师讨论——废除死刑系列论之三

  

  与法家不同,道家的理论是以德报怨。以德报怨是什么?就是你杀了我,我不计较你!这里面肯定包括废除死刑,因为人家都不计较了,以这种不计较的方式去思维国家对于死刑的态度,那就是对死刑犯的无为而治。这样的情操,很少有人做到。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儒家针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的态度。儒家的态度,是与现代人的态度非常相近的,就是以直报怨。什么是直?法家不讲究这个,儒家、道家都是讲究的,儒家讲的是“曲成万物而不遗”,道家讲的是“曲则全”。我们看到,这里的曲,具有相同的内涵。表达的是周全,这正是周易的易理所在。儒家接着讲,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在这里,我们看到直是正动的一个状态,是社会大义(社会大道理)产生的基础。“父子相隐,直在其中”,在这里我们看到,也是表达行为有道理。“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这里我们看到,直表达的与恭、慎、勇一样,代表了有什么的行为。比如恭表达恭敬的行为,而直表达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呢?本人认为是有理,有道理,或者说理直气壮的行为。直而无礼则绞,表达的则是有道理的,理直气壮的行为,如果没有礼法的约束,就会迫不及待的发表出来。这里的绞,我认为是急迫的意思。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儒家的直,表达的是行为方式要有道理。道家的观点是枉则直,这里面很好理解了,就是纠正枉。枉是歪歪了,直就是把它弄过来了。为什么要弄过来,还是道理在里面。所以说,中国人的是非曲直的道理是很显然的。在这一点上,儒道是一贯相同的。


  

  古人解释天地人间,是从曲这个角度来说话的。曲是与之直对应的,是事物的常态。直是什么?是曲的一个阶段,是曲的一个动作的结果。如果曲出现枉——错误,那就是需要直来纠正他。所以,在这样的语境下,直就是价值尺度。儒道两家对世的态度,是仁慈的,是宽宏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套用死刑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将曲,理解为先别处死他,而将直理解为进一步的价值衡量。那么现在的死刑废除论,是有道理的,我们不能说死刑废除论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又何尝不用死刑废除论的道理,来应杀人犯这个怨呢?而这个道理,是完全符合儒道两家仁的最高的理念的。台湾暂停了死刑执行,我们认为,这完全是儒家思想的一个光大。如果我们将以直报怨的这个直,理解为让他改正了,让道理说通了,那就可以了。这样这个直,又返回来解释了曲,别马上处死他的合理性。这样,我们完全可以从儒家思想中,找到支持废除死刑论的根据。最起码找到了,暂不执行死刑的根据。由于冷眼向洋老师引用了法家的思想,以说明保留死刑的意义。这就使我不得不通过展开中国的古代思想的各个渊源,以寻找废除死刑的根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