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政策法的制定与实施必须处理好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与公权力适度干预的关系
产业政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具有很强计划性的政府行为,它把国家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市场机制和市场结构的完善和优化的国家意志从更高的层面注人到市场机制中去,以更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的立法机关再通过法定的立法程序把这些意志上升为法律。这就要求立法者把握好公权力介入市场机制的度,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的提高,使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进而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在产业政策法的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指导思想必须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为根本,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是产业政策法制定与实施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公权力的介入一定要适度。
四、要处理好产业政策法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注意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与协调
产业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息息相关,特别要处理好产业政策与投资政策、产业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与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与价格政策、产业政策与劳动力政策、产业政策与资源能源政策的衔接与协调。产业政策法既是宏观调控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宏观调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政策法律制度实体内容的构成都与国民经济的有关部门有着直接的联系,相应地,产业政策法与相关部门经济法也均有着密切的联系,相当一部分部门经济法的实体内容就体现了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有的部门经济法本身就是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产业结构法中尤为突出。例如,国家的资源能源政策必须在资源能源法中加以体现,而相当多的资源能源法本身就是具体的产业政策法律制度。再如,产业政策法体系中的产业组织法与有关的企业法律制度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企业的法律形态、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等,也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关联。而有关同一产业内企业竞争的规则问题、同一产业规模的合理化问题、产业组织的保护等问题,又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此外,产业政策法也必须处理好与金融法、税法、价格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与协调,既要分清产业政策法的质的规定性,也要注意它们的联系与衔接。所以说,如何处理好产业政策法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也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一个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