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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南非:中企需慎对“金钱诉讼”

投资南非:中企需慎对“金钱诉讼”


朱伟东


【关键词】投资南非;金钱诉讼
【全文】
  

  南非是个典型的混合法域国家,其法律制度深受罗马—荷兰法和英国法的影响。其有关涉外案件特别是涉外金钱诉讼的管辖权规则十分复杂,因此中国企业在发生“金钱诉讼”时必须格外谨慎。“金钱诉讼”是指当事人要求支付金钱或支付金钱作为执行其他裁决的一种替代方式的诉讼。这一诉讼主要出现在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案件中。在金钱诉讼中,中国企业一定要注意避免在南非的财产遭到扣押,否则可能会使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境。


  

  当住所或居所在南非的当事人(此类人在南非法律中称为“本地人”,一般是南非当地的居民或公司)与住所或居所不在南非的当事人(此类人在南非法律中称为“外地人”,一般是外国居民或公司)发生争议时,为了保护南非当地人的利益,根据南非普通法,南非法院会根据当地人原告的申请,对外地人的财产进行扣押以确立或确认法院的管辖权,从而对案件进行审理。南非法律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当地的原告因到被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所招致的巨大花费与不便。


  

  在南非,“确认管辖权”和“确立管辖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确认管辖权”是指在诉因发生在法院管辖范围内情况下,虽然法院根据管辖理由(如合同在法院地签订或履行、违约发生在法院地等)具有部分或不完全的管辖权,但该管辖权必须通过对被告或其财产进行拘押或扣押以加强和确认。而“确立管辖权”是指在诉因没有发生在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情况下,由于不存在传统的管辖理由,法院需要对被告或其财产进行拘押或扣押以确立自己的管辖权。拘押或扣押确立或确认管辖权具有双重目的:首先,它使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能够有权受理原告提起的诉讼;其次,通过对财产的扣押能够使判决得到最终执行,以保护本地人的利益。


  

  南非当地人原告与外地人发生争议后,可单方向当地法院申请扣押令,无需向被告发出通知。如果南非当地人原告能够证明:原告是本地人(即在南非有住所或居所),被告是外地人(即在南非没有住所或居所);原告具有表面证据的案件(即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诉因)以及申请扣押的财产为被告所有,南非法院就会签发财产扣押令。南非法院对可被扣押的财产类型没有特殊要求: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或无体财产,如别人欠被告的一笔债务、被告在银行的账户或被告所获得的判决等。在法院签发扣押令之后但财产被实际扣押之前,如果被告及时地接受南非法院的管辖,南非法院就不会进行实际的扣押。但在财产被实际扣押后,即使被告表示接受南非法院的管辖,南非法院也不会解除对财产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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