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治保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发展壮大,向负责打击违法犯罪的党政干部行贿,是自然的选择。事实证明,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能够从组织松散的犯罪团伙发展到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且向黑社会组织发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获得了有关官员的包庇、纵容。司法机关也认识到这个问题:“要严惩‘保护伞’,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能在一些地方坐大成势,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有着直接关系。”[3]这次重庆市打黑,从文强的查处可以发现,因为受贿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官员的级别在提高,不仅仅是基层的官员,而且扩大到省级司法部门的领导。
(六)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组织的暴力、经济实力和严密的组织化,再加上党政官员的纵容、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这种非法控制,与政府的合法控制相对比。重庆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地域的控制,主要体现为通过排挤、打击竞争对手,形成经济控制;通过直接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地域的人们形成心理强制。
(七)合法化过程
相对于国家的合法权力而言,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有的权力是非法权力。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直接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为后盾实现自己的目的,或者通过行贿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自己的发展和安全,它会想方设法获得合法的形式。
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办公司等经济实体来掩盖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打击。这次重庆市打黑过程中发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数都有自己的公司,而且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止具有一家公司,比如黎强先后开办了渝强公司、黎强房地产公司、渝强出租汽车公司、渝强强劲公司等20多家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以公司等经济实体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载体,有以下几个好处:1.通过这种经济实体,可以以合法形式获取行政部门的经济资源;2.通过经济实体,排挤竞争对手,获取一定地区或者一定行业的垄断地位;3.通过合法的经济实体,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4.通过合法形式、合法的组织结构,使合法的活动与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有利于逃避侦查机关的打击;5.为洗钱提供便利,把违法犯罪获得的财富,投入到公司的生产经营之中,把黑钱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