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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控制模式的转变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控制模式的转变



——从重庆市制度化模式的探索谈起

陈银珠


【摘要】从全国来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控制模式主要是“周期化模式”,即周期性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打击,主要体现为“严打”和“专项斗争”。这种模式对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不足,即阶段性、周期性、暂时性,没有形成日常化、制度化;与“打早打小”的原则相违背;打时严格,打后松懈,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提供机会等。“周期化”模式必须向“制度化”模式转变,重庆市在建立黑恶势力犯罪“制度化”控制模式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控制模式;周期化模式;制度化模式
【全文】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整体形势


  

  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突出,而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制度还不健全,刑事犯罪作为社会矛盾的极端表现很严重。刑事犯罪是犯罪团伙的存在基础,而犯罪团伙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基础,目前我国的刑事犯罪和犯罪团伙数量仍然很多。


  

  虽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加,但是犯罪组织日趋成熟,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大量存在,并且犯罪团伙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转化的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向黑社会组织转化。有专家预测,今后我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第一,2000年以后,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的发展,将进入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向黑社会犯罪组织转化的新阶段;第二,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与境外黑社会组织合流,或迟或早将发展成为跨国犯罪组织。[1]我国司法实务部门对此种趋势也有清醒的认识。2000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从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案件日益增多,2000年1月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3·4倍;判处犯罪分子的人数上升6.5倍;从犯罪规模上来看,有向黑社会组织发展演化的趋势:内部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成员规模越来越大,活动领域除形成地域上的势力外,也有跨地区跨国境的趋势。[2]


  

  二、重庆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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