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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中的政府角色

公司登记中的政府角色


王妍 


【摘要】政府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扮演何种角色,是为民作主的全能政府,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抑或是无为而治的放任政府?我国长期的公司登记实践已经证明,由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对公司登记进行实质审查并没有使公司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更加令人信服,在公司登记领域奉行全能政府的“好政府”哲学并不可能真正实现“好政府”的愿望,而以满足市场经济要求、为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的有限政府可能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对“好政府”的诉求。当下我国已经转变政府行政理念,在公司登记中实行形式审查原则,这是公司登记领域中“好政府”哲学思想的转变,但是,这种哲学思想在当前需要更多的制度安排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关键词】公司登记;好政府;登记审查制度
【全文】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商业社会以及现在所谓的信息社会等,其形态可谓多样,其历史可谓漫长,但无一例外,政府始终伴随其中;其作用有大小,其影响有好坏,但没有人能够摆脱,用约瑟夫E施蒂格利兹的话来说,就是“从摇篮到坟墓,我们的生活无不受政府活动的影响。”[1](P.2)但是,什么样的政府是好政府,人类需要什么样的政府,这是自从有国家或政府以来,就被学者们孜孜以求、不断探索的事情。“尽管每个人可能都希望政府以某种方式采取行动,但在政府应该干些什么的问题上,几乎是有多少不同的人,就有多少种看法。”[2](P63)“好政府”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种实践,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确实有成绩显著的政府,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府都成绩显著。在体现政府权力运用的公司登记领域,什么样的政府是好政府,换句话说,对于彰显公司登记价值的公司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政府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好政府”哲学理论溯源


  

  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无论是政治学还是经济学,政府的“好”与“坏”大多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来谈论和评价,政府的经济职能超越了其政治职能而被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政府经济职能成为了西方政府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因此,谈论政府的好与坏大都从政府对经济的影响角度来进行。


  

  (一)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管得少的政府”也被称为“消极意义上的政府”、“守夜人”、“放任政府”、“最低限度国家”,主张除了承担保护性职能外,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不干预市场,任由经济自由发展、自由竞争和自我调节。这种观点,经典代表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机制似乎是无所不能的。亚当·斯密的思想被以后的很多经济学家所继承并发扬,如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概论》忠实地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思想传统,他认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干预弊害无穷,而让经济行为主体循着自己的意愿尽其所能,任其所为,个人和国家都会得利。他得出的结论是:“干涉本身就是坏事。”[3](P.156、199)另一位古典时期的西方经济学家约翰·穆勒也持同样观点:“尽管政府消息灵通,资金雄厚,能在市场上雇用到最有才干的人,但所有这些却不足以抵销它的一个巨大弱点,即它不那么关心经营的结果。”[4](P.536)


  

  与古典经济自由主义主张一脉相承的是政治哲学领域的古典自由主义,近代的一些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如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在对政府的起源和架构进行探究时,得出的结论是:政府的存在是必要的,但同时限制政府的权力也是正当的。早在300多年前,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中就提出,政府的任务主要是保护个人自由和财产,除此之外,它可以“大撒把”,什么都不要管。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眼中,政府的存在既是必要的,又是危险的,是一种“必需的恶”。英国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霍布斯用“利维坦”来比喻强有力的国家和政府,因为基于人趋利避害本性,政府可能“异化”成为对个人自由最大的潜在威胁,成为凯觎个人自由的“利维坦”,所以霍布斯提出了那句非常著名的口号:“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也提出:“政府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必要的恶,而在最坏的情况下他完全不可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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