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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和趋势

  

  (四)黑社会性质组织形式从非法形式到合法形式,合法活动与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


  

  我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存在形式日趋合法化,它披上了公司的外衣。前面提到,这次查获的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有自己的公司作为依托,公司既有正常的生产服务活动,也有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两种活动形成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正常的生产服务活动赚取利润,以维持犯罪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犯罪活动为生产服务活动提供市场和资源,排除竞争者。


  

  (五)暴力手段越来越隐蔽


  

  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草创时期,暴力是赤裸裸的,靠拳头打天下。即使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亲自参与或亲自指挥暴力活动也很常见。到了成熟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不再参与或亲自指挥暴力活动,而是退居幕后,安排其骨干成员来指挥。如果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政治领域有自己的代理人,在经济领域能够取得垄断地位,那么很显然,利用政治手段和经济手段能够达到自己经济目的的时候,暴力手段的使用就会减少,仅仅作为后盾来使用。这次重庆打黑活动中,谢才萍被判处的五项罪名中,只有一项罪名非法拘禁罪涉及暴力,显然与文强强有力的支持有关系。如果政治和经济手段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显然暴力手段的使用就会减少。相对于政治手段(或者通过行贿党政官员或者司法官员,或者通过行使自己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力)、经济手段(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的控制、垄断)而言,暴力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负面影响更大,也更容易被查处,成本较高。


  

  (六)资本、暴力与权力交织在一起,凝成利益结合体


  

  在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级阶段,暴力是赤裸裸的,没有积累资本的动力,也没有寻求权力保护的动力和能力。在发展时期,有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通过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积累资本,此时期开始需要有政治的保护,也有经济能力来寻租权力。因而资本积累的阶段也充满着暴力。在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熟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形成控制的时候,对政治保护的需要就更大,并且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除了继续拉拢更高层级的官员下水以外,还亲自寻求政治身份的认同,并通过这种政治身份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安全。政治权力的腐败为资本寻租提供了机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长远和稳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政治的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后除了在党政和司法部门采用惯用的行贿手段以外,还会继续亲自谋求政治身份以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人事的任免,并且会在相关部门培植自己利益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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