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按照我国应急法制的要求,对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来说,信息公开也是一项关键举措。这次“7·23”甬温线事故发生后,之所以民怨甚多、民情激愤,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太多遗憾。因此,温家宝总理7月28日在甬温线事故现场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讲话时强调指出:“公开、透明非常重要。这起事故能否处理得好,其关键就在于能否让群众得到真相。”
那么靠什么来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众的知情权?当然只能依照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可惜,至今人们没有看到铁道部出台关于公共服务类企事业铁路单位公开信息的制度规范和实施情况评估情况报告。不仅如此,就连主要用于规范机关自身的《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也迄今未在铁道部官方网站上公开,连百度、谷歌等搜索工具也查询不到,极不便于民众了解和利用,也不利于民众理解和支持铁道部门及有关公共服务铁路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上,铁道部在2009年、2010年都只公布了不足2千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有具体数据等内容的材料仅仅各300字左右,而与铁道部有密切工作关系的一些部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做法恰好形成对比: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都是3000字左右,财政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约3600字,公安部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约5000字,而且它们都有比较多的数据材料,因此这些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就易于获得民众理解和支持。这对政企不分的铁道部有何启发呢?
记得20多年前,在学界和实务界认真讨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如何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深化之际,曾有专家型的高级领导干部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我认为这题目很有见地。在深入转型发展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和时间并不丰裕的战略机遇期,铁路系统惟有深化改革,按照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的要求认真实行政企分开、依法运营、有效监管,我国铁路事业才能走上科学安全稳健发展的道路。那种强调“铁路特殊、风险太大、不能改革”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将其说法中的“铁路”二字换成航空、公路、港口、通讯、医疗或环保等字眼也许都成立,但也都没有道理,其他系统的同志或许也没有这样想,至少没有这样做。简言之,勇敢面对和认真推进改革是铁路系统的唯一出路,政企分开是铁路事业发展的硬道理和基本路向。唯有作出此番努力,今后我们才能够平静地面对已惨烈逝去的那40条鲜活的生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