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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构语境下“社会”的中国意义

  

  第四,政治社会作为一种民族国家秩序下的总体制度形态,意味着凡此国族具有明晰的政治自觉,充沛的政治热情。此时此刻,国家不只是一种含括公与私、经济与政治、国民与权威的容器,而且,国家本身就是一种公共存在。也就因此,政治社会在强调经济与政治分际、市民生活与政治权威各守边界、奉守宽容和多元文化,以及法权安排的中立性的同时,拒绝市侩式的政治短视和普遍的政治冷漠,鄙视一味沉湎于私性生活的市民阶级的庸俗和放逐对于政治、法律的自然法追问的堕落。对外而言,它意味着对于国族利益边界保持清醒的警觉,同时又怀持普世情操和大同理想,持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政治自助体底线伦理和天下情怀的统一。


  

  第五,如果说17世纪地中海文明以还、下迄19世纪的欧洲首先致力于一种政治社会的建构,然后在此基础上循时应事,次第开辟出市民社会与多元文化等新型价值理念和生活秩序,换言之,由政治社会这一一级问题和一级秩序衍生出后来的二级问题和二级秩序的话,那么,中国此刻可能恰恰相反,需要在经济社会、伦理社会、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基础上,经由进一步选择和整合,提炼出自己的总体的制度形态,特别是可欲而惬意的政体形态。它们汇流合聚,共同促成中国政治社会的诞生,形成宪政之治下的国家能力,完成将近两个世纪的文明形态转型这一历史任务。[7]


  

  职是之故,其方法论进路相应的不能只是近代学科分际下的科际性研究,如形式主义法学,功能主义政治学,汲汲于统计、图表和数据的精确性的经济学,特别是诉诸西方想象的“后”什么,而必须诉诸一种全局性的宏大视野。换言之,西方近代早期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路,可能是一种更为可欲的工具。“发展经济-社会”这一整体性思考,特别是“政治社会”概念,提供了一种可欲的致思工具。正如百多年前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所言,“使国家从野蛮转变到文明,从弱小转变到强大,尤其重要的是使它获得长期生存的保障,这些都是政治任务。要完成国家的经济发展,为它进入将来的世界集团做准备,这却是一个政治经济学任务。”[8]


  

  六、正派社会与良善生活


  

  说到这里,必须对“小康社会”概念略予理论回应。在中国奋力完成此一“政治经济学任务”的百年进程中,继“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之后,“小康社会”概念于晚近三十年间应运而生。究极而言,“小康社会”是一个更具中国文化色彩的概念,其所懵懂指向的社会愿景,似乎展示了一幅中国人世代追寻的惬意家园景象与美满人生诉求,含混而动人,不知所以却充满温馨。它所提供的意象,或者,引发联翩想象的,或许还要加上炊烟袅袅、牧童归牛的人间秩序元素,而让身处转型进程、饱经屡次折腾的亿万国人为之动容。作为一种理想社会愿景,这一概念似乎一度努力要成为一种新型意识形态,或者,作为旧有意识形态坍塌后的暂时性替代品,而为中国人生引领方向,并为现实政制提供政治愿景。但是,细加推敲可以看出,这一概念驻足于小农经济条件和市民社会层面,基本不脱农耕条件下的简单“衣食”愿景,满足于一统秩序下的太平景象,绝无有关类似于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公共性追问,更无人类精神向度的深究。而我们知道,现代大型社会的存续,恰恰以公共性为前提,靠分享着的价值来维系。因而,其之不足以担纲“政治经济学任务”自不待言,无法恪尽现代意识觉醒后的公民个体自我定位的需求,难以满足政制的政治托付,因而,很快丧失其道义和社会感召力,同样不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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