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伦理社会
本来,老中国就是一个伦理社会,其以宗法礼制相维系,与上端的帝制政治同根同源,两相磨合,蔚为形影。晚近以还,历经百多年冲击,这一社会形态基本解体。其间,新文化运动、“一大二公”的集体化以及城市化工商业生活方式,递次降临,著力尤巨。其间,个体主义的自我定位,消泯私利和自我的共产集体哲学,以及经济理性人,因应时需,分别成为它们相伴相随的理论形态。
百多年间,如果说中国的历史进程主要着力于一个“破”字,矫枉过正,而使得伦理社会不复原型的话,那么,时光流转,今日中国反倒亟需重建新型伦理社会与社会伦理。破字当头的急遽转型时段已过,日常政治正在登场与必将登场,至少是社群主义意义上的伦理社会和社会伦理,重新成为人们的情感需求,也是社会的自我疗伤,而日益显现出其现实性,自是顺理成章。就此而言,历经市场化、城市化和计划生育政策等诸般冲击,正在面临着社会分裂与人生伦理残缺窘迫的当下中国,亟需重建社会伦理,其实是社会自身走到这一步的必然结果。对于初尝市场经济与经济社会的冷面理性滋味的中国人来说,复兴伦理社会的礼法内涵,并佐以社群主义理想来建设良善生活,可能是一种较好的选择。[3] 如果说“五四”新文化运动当口,“冲破宗法礼教束缚”,如同“砸烂孔家店”,虽然过头,然而确有其悲情与“不得不然”的话,那么,此刻重申新型伦理社会重建的现实必要性,同样是一种不得不然,而且,势所必然。此种必要性和迫切性,因着“文革”对于传统社会伦理的摧残性打击和市场经济对于常态社会伦理釜底抽薪般的洗劫,导致社会大众出现普遍的挫折感和无所归依的破碎、游离状态,而愈显必要与迫切。
也就因此,重建伦理社会,不仅意味着对于近代以来迭遭摧残的中国人生伦理的回归,对于曾遭简单幼稚的现代性思潮否定的一般伦理的“拨乱反正”,而且,意味着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社会的新型伦理的尊重和接纳,赋予当下生活催生的诸多价值以“新伦理”的位置,特别是于此过程中,给予人类的普世伦理以应有的重构性阐释。在此过程中,基于孝道的传统伦理与有关赡养关系的法律调节的统一,关于信用的法权建构和伦理阐扬,凡此种种,关乎新旧,事涉道德和法律,跨越人生与实用,均为今日法权秩序下的伦理社会所要调理的实际问题,也是百多年来中国社会文化一直孜孜致力的汉语学思。[4]
三、市民社会
在此,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景观和社会生态,自始就是“中国问题”的派生内容,属于“中国问题”的二级问题。与“伦理社会”相仿,老中国自宋明以降即已发育出繁华的市民生活,而同样在后来的共产集体主义体制下遽归殒灭。说来话长,二十世纪的世界,不分东西,都曾遭遇过“左”“右”两翼的极权体制。其中,右翼极权体制以垄断政治为已足,而对信仰世界和私性生活网开一面。换言之,只要政治上保持一律,免于对政权发出公共质问,则“甜蜜小日子”随你过。因此,“马照跑,舞照跳”,成为此种体制下市民生活的具象展现。与此相反,左翼极权体制不仅垄断政治,而且,将信仰世界和市民生活一并收入彀中。此时此刻,不仅没有此在世界与超越世界的分际,而且,也没有公共生活与私性生活的区别,或者说,它们一体垄断于独裁政治,导致了一种无世界性的世界与无政治性的政治局面。于是,温情脉脉、“小资麻麻”和俗世享乐均为罪过,均不复见,人性被压缩为单纯生物形态,人成为服务于特定政制、听命于特定政治意识形态的“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