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构语境下“社会”的中国意义
许章润
【关键词】国家建构;“社会”;中国意义
【全文】
重整社会,是晚近百多年来“中国问题”的重要内涵。没有对于社会的通盘重组,中国既无“攘外”之力,亦无“安内”之望。社会衰朽,则政治无立身之基,国家建构无从谈起。实际上,自传统小自耕农格局所成就的“一盘散沙”转型为现代社会与经济形态,非得经由生产方式的重组而引致生活方式的改换,进而引发社会变革,造成新型社会形态,继而提炼出新型政治形态不可。否则,“中国问题”之解决无望,固无疑义,“人生问题”亦且无出头之日,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重整社会”讲述的是中国的社会建设或者社会重建这一主题。而“社会”一词与政治、政府或者国家相对应,至少包括经济社会、伦理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等诸项愿景。实际上,就晚近中国的历史逻辑来看,它们启自市场经济的发育,次第登场,而终究势必导向政治社会的成长,汇入中华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洪流之中。
在以下的篇幅中,笔者就晚近“中国问题”视野下,在国家建构的意义上,“社会”所呈现出来的核心愿景逐一略作剖析。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凡此论述,既非一种历史类型论梳理,亦非有关“中国社会”的理想类型式阐释,毋宁,它旨在揭示在“中国问题”和“国家建构”的语境下,“社会”的多层次含义和多元化愿景,凡此含义和愿景,有些已然成为中国社会的现实,有些尚需假以时日,才能从应然变成实然,获得自己的中国式肉身。
一、经济社会
百多年间,“发展经济”蔚为主旨,无论政体如何变换,而此项宗旨贯穿如一。[1]但是,就采行何种经济模式或者进路以求“发达”与“繁荣”而言,则经历了一个正反合的过程。自洋务运动以降,为使传统中国的帝制经济、诸侯经济和小农经济变身为现代经济形态,中国经济转型的总体趋向是学习“商业民族”的西方模式,以建立现代中国的工商业体制,诉诸经济强国的愿景。而自民国肇始以还的四十年间,主流取向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展民族工商业,形成以国家调控和市场运作并行、诉诸现代法权安排为基本形态的经济形态。此后官僚资本的产生及其权贵垄断性经营,其弊日显,在政治革命之后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历经三十年的“一大二公”,于二十世纪后半叶重新回归起点,再度开始自己的市场化进程。
因此,刻下已逾三十年的第三波“改革开放”,其实接续的是“清末-民国初年”的第二波改革开放的市场化理念,以形成所有权自由、交易自由和营业自由、消费自由为基本目标,同时着力于建设两相配套的法制体系。因此,才会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申说。但是,不论怎样,如何创造财富,使得国民财富极大地涌流,同时,确保财富的创造者享有和消费财富,依法保护财富,构成了三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线索,引导中国经历和经历着自经济社会向政治社会的成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