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法律:兼评《马背上的法庭》
The Legal Imagination:Comment on "Courthouse on Horseback"
孙海波
【摘要】乡土社会是中国地理格局中的一个重要区域,那里生长着一种与现代工商社会不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秩序。本文以“法律与文学”的视角切入,同时以一部影像资料作为分析背景,解读中国基层社会赖以为凭的法律制度支撑,法治的面貌以及司法运作的模式。
【关键词】乡土社会;地方性法律;习惯法;法治
【全文】
“送法下乡”是国家权力试图在其有效权力的边缘地带以司法方式建立或强化自己的权威,使国家权力意求的秩序得以贯彻实施的一种努力。[1]
——苏力
近年来法律科学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具体表现为从传统研究领域向新兴领域的不断拓展,“法律与文学”的研究热潮当属此例。当然这并非法律学者的“无事偷乐”,也绝非某种意义上的“标新立异”,而毋宁在于经由另类视角对中国法学进行重新审视、批判建构的智识性努力和尝试。法律与文学的运动最初肇始于美国法学院,并有专门的教师讲授这门课程。一般把创始人的荣誉归于密执安大学的怀特(James B. White)教授。怀氏在1973年出版了后来称之谓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奠基之作的《法律的想象:法律思想与法律表现性质之研究》。[2]然而这一研究热潮在中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源自于“一场电影所引发的‘闹剧’”,亦即巩俐所扮演的秋菊形象映入了法律人的眼帘,并且针对这部影片自身所反映的中国基层法治生态、集诸多矛盾于一身的秋菊本人乃至她所代表的整整一代乡土人所折射出的法治话语一时成了备受瞩目的焦点,同时学界也产生了一些富有新鲜气息的论文和著作。[3]在笔者看来论者们所赖以取材的文本和影像背景固然重要,但更加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的却是其在此一过程中所揭示的逻辑目标和遵循的论辩路径。本文选择《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反映基层司法生态的影像作为背景资料,以法律与文学的视角切入,旨在乡土时空的语境中揭示和讨论法理学的一般问题。
一、司法序幕缓缓拉开。
《马背上的法庭》讲述了发生在中国云南西北部山区的故事,这里遍处崇山峻岭、道路崎岖,也是现代交通工具无能进入之边缘地带。在这片山沟里散居着数十个少数民族,他们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乡风民俗,总体而言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市场经济遥相隔离甚至隔绝的乡土社会。[4]由于司法职业化的改革和法官学历门槛的提高,从事“流动法庭”工作数十年的书记员杨阿姨不得不面临退休的命运,取而代之的是法科毕业生阿洛。随之镜头将我们拉向了这样一幅图景:从事了几十年“流动”法官的老冯,退休返乡的书记员杨阿姨(这将是她最后一次参与流动法庭工作),第一次下乡参加审案的大学毕业生阿洛,还有那匹载着国徽和全部司法行囊的老马,一同沿着蜿蜒崎岖的山路向山那边遥远的村寨方向走去。在普米族的山寨里,老冯智断“猪拱罐罐山案件”;在摩梭族的村子里,阿洛不慎丢失了国徽,后在女长老的帮助下才得以寻回;最后,他们来到了阿洛新娘所在的村子,在那里因为一件意外的纠纷,使得老冯和阿洛之间产生了争执,以至阿洛带上新婚妻子连夜落逃,最终背弃了那在他看来并无多大前途的司法职业。杨阿姨因为退休而要终老于山林村落中,而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的老冯仍要在这条运送正义的司法之路上独自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