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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再次,监督执法主体的职能错位。由于不同监督执法主体之间的职责不清、工作难以衔接、信息无法共享,致使一些涉及市场准入领域的监督执法存在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如对网吧的监管,工商部门的年审时间与一些前置部门的年审时间不统一,导致工作衔接不上。


  

  此外,还常常出现对下放事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由于一些部门不是主动放权而是迫于压力下放事权,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高,甚至采取放而不管的态度;同时,审批备案制的操作性也不强。按规定,区级部门必须定期将审批的文档资料提交市级部门备案归档,许多区级部门以材料运输麻烦备案归档制度无法落实,而且由于审批备案制的滞后性,区级部门的不当行为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纠正,事后的责任追究机制也很不健全。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效能


  

  建议各职能部门将所有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方便申请人办理。这样,以“审批部门”为中心、执着于“机构编制”、“人数多寡”的改革逻辑就能够得以转变为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以“提升效能”为导向的运营状态。与此同时,还要规范中心窗口的内部管理。中心窗口集中接件、受理、办结等审批业务,同时还必须承担相关的来电来访、咨询等业务,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将窗口的职责、相关审批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办结时限以及窗口办事纪律和投诉办法对外公开。从而真正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限时办结制等目标。


  

  (二)搭建行政审批网络一体化平台


  

  首先,应在地方政府统筹指挥下,以“审批事项”为起点,实现各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与办公系统、数据平台、市行政审批业务操作系统的对接,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其次,通过联网简化审批环节,对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时限监督和绩效评估;再次,推进网上一站式服务,实现审批服务的电子化,提供审批表格的下载、表格上传,实行网上预审;最后,通过建立政府内部局域网实现不同部门非机密信息的共享。这样,就有可能既适应和满足“简政放权”的需要,又能同时避免缺乏统筹、安排混乱的局面。


  

  (三)建立审改的公众参与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表明,仅靠政府自身来推动审改,效果不甚理想,因为由于专业分工,一个完整的项目被划为许多子项目,许多部门只清楚自身所负责的审批事项,至于整个项目所要涉及的所有流程不甚清楚。相应地,与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关系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往往更为清楚一个完整项目需要经过的审批流程,因此,在审改过程中,通过完善公众参与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内容逐步建立审改的公众参与制度,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性,不仅有利于政府厘清审改思路,而且也可以提高审改的整体协同效应,在注重“审批”这一行政职能的同时,也强调“监管”不可或缺的地位,将“公众参与”提高到战略高度,进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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