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设立缓刑免刑前置听证制度。
对于法院拟判处缓刑和免刑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应设前置听证制度。没有经过听证程序,法院不得判处缓刑和免刑。“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举行听证会,通过听取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被告人所在单位人员等不同身份的人的意见,可以为法官作出最终判决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避免法官独自判案得出的结论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同时公开听证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增加了审判透明度,尊重和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七)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社保制度。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不断推进,政府应加快转变职能,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审批管理环节,从而相应地减少行政职权的运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渎职行为。同时改革现行的公职人员社保制度,将官吏的犯罪与社保脱钩,官吏被判处罪行后,可以自费交社保,这样可以减少判处渎职侵权罪实刑的阻力。
【作者简介】
岳启杰,男,山西大同人,刑法学硕士,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干警。
【注释】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版,第892页
宋伟:《反渎职侵权一年查处不到万人,高检检察官称阻力大》,载2009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张兆武,王宏,史宝清:2009年《人民检察》23期,《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原因与对策思考》。
陈晓凤:《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正义网2010年12月09日。
吕立峰:《新疆查办一起特大毁林渎职系列案》载2010年5月4日《检察日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将闭幕》载在2009年10月31日《经济参考报》。
洪泉寿:《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必须引起重视》载2010年8月27日《南方日报》。
张明楷:《刑法的格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
王振川主编:《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选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5-26页。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4页。
李光明:《反渎职侵权犯罪“三难一大”难题远未破解,载2010年8月23日《法制网》。
陈晓凤:《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正义网2010年12月09日。
参见王汉斌1997年3月6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的说明》。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82版,第154页。
卢宇蓉、王明达:《论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中外法学》2001年第3期,第319页。
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积极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