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认知度低。如今相对于要求严惩贪贿官员的强烈呼声,整个社会舆论要求严惩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的诉求明显不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危害性认识不足,相当多的渎职侵权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甚至有些人对渎职犯罪行为人抱有同情心理,认为渎职侵权行为人是被冤枉的。由于这类犯罪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涉及环节较多,责任相对分散,有些部门领导把工作失误和渎职犯罪混为一谈,认为只要不谋私利,不收取好处,拿钱财,工作上的一点失误,就不应按照犯罪处理,对查办渎职犯罪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偏袒庇护,法外说情,有的阻碍办案。
(二)立法原因
1.立案标准高。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盗窃罪的起刑点为500元到1000元;诈骗罪为2000元;故意伤害罪只要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就入罪。而渎职侵权罪的立案标准偏高。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滥用职权案立案标准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法定刑偏低。罪行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和其社会危害性一致,社会危害性大,刑罚就重,反之则轻。然而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定刑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间并非协调一致。“如果一项罪行与之设立的刑罚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不一致,那么这就会违背一般人的正义感。”[10]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或者受贿数额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刑达到死刑;盗窃3万元以上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使他人重伤的可以处以死刑。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所有的渎职侵权罪中,刑法规定刑期最高的为有期徒刑10年。这就是说,即使行为人的渎职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数百亿的损失或者数百人的伤亡,最高也只能判处10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