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拿的多之后,这钱用得还有问题,这是当年财富分配和使用当中的第二点。但是还没有完,在这个环节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当年创造的财富当中,有相当的一部分可以说分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稀里糊涂给分没了。
经济学家王小鲁先生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国G D P是30万亿元,而隐性收入总计有9.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而这一年中国的灰色收入金额有5.4万亿元,也就是说在这30万亿元当中,接近20%,5.4万亿元分得不清不楚、,给分丢了。这些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王小鲁等人据此推算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按城镇居民家庭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分别是5350元和13.9万元,差距是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用城镇最高收入20%的家庭和农村最低收入20%的家庭来近似地代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那么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在2008年相差65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由此可见,灰色收入对于拉大我国国民收入差距,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财富在政府和个人之间是如何转移的?(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第二个环节需要考虑的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财富转移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双向的,一方面是个人财富会通过一些途径转移到国家的手里,反过来转移到国家形成的公共财富又有一部分会流到个人的手里。将个人的财富转移到政府的手里,有明的、有暗的,其中最明显的环节有三个,税收、社保缴费、出让土地的收入。从中我们能看出,政府从社会中抽取的资源过多。
首先是税负的增加,这是我们都会明显感受到的,尤其在最近的这几年,政府所有的调控到最后几乎都变成了一个字,那就是钱,如果说两个字那就是收钱,还有一个理由,“理顺税制”,说要理顺税制很多税种要出台,你有房子要收房产税,开车要收环境税,你要社会保障要收一点社会保障税。税负的增长是一个明显的趋势,几年前我就说过,税负的加重将会成为中国社会矛盾新的焦点。
第二个是社保缴费。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的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香港和台湾)的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