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蒙藏事务局、蒙藏院等管理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的设立,对于北洋政府行使国家主权、管理边疆民族地区事务、推行民族政策,尤其是与少数民族上层人事的沟通与协调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蒙藏事务局,其存续期间,正是民国肇造,政权鼎格,制度人事百废待兴之时,西方殖民主义者时有瓜分中国的野心,边疆分裂分子在其挑唆之下也趁机欲行分裂阴谋,如英国觊觎西藏、沙俄蚕食新疆、东北则是日俄争夺之地,如何加强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沟通,尤其是与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感情联络,是确保中国民族团结、边疆安全的一件大事。以藏政事务管理为例,蒙藏事务局作为中央处理民族事务的重要机构,在中央搜集、汇总藏情并提出治藏政策建议,推荐中央派驻西藏官员等方面均贡献良多;并代表中央主持西藏地方参加国会和众议院议员的选举,拟订治藏法规和有关措施、办法,均是中央政府管理权在西藏地区形式的有力体现;而筹办蒙藏学校,编印《藏文白话报》,一方面可有效、及时的公布民国政府有关西藏的政策、法令和重大施政活动,宣扬五族共和宪政思想,另一方面也为蒙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发展培养出了有用人材。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蒙藏事务局建议中央恢复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名号、加封第九世班禅,对于稳定西藏局势,使中央西藏关系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尽管民国初年中央政府本身根基未固缺乏有效控制全国的能力和权威;而列强环伺更给作为中央政府管理蒙藏边疆事务机构的蒙藏局充分行使职权,造成了极大困难[6],但总体来说,其在蒙藏事务治理方面给予中央的相关政策建议,在中央与民族地区的上下沟通方面,以及处理蒙藏政务的具体行政措施,都充分贯彻了“五族共和”宪政纲领,对于维护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以及民国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和日常行政管理等方面,均功不可没。
3、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政令宣示
北洋政府时期,为了让少数民族同胞知晓、熟悉其五族共和的宪政主张,同时也向觊觎我国领土的国外反动实力宣示我国领土主权,袁世凯先后颁布了《劝谕蒙藏令》、《蒙藏主权声明》、《劝谕汉、满、蒙、回、藏联姻令》、《恢复达赖喇嘛号令》等政令,在国力羸弱的情况下竭尽各种政治努力,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1912年8月13日,北洋政府外交部在成立后不久,即指示我国驻各国临时外交代表分别向所驻国政府声明:“中国对满、蒙藏的主权:满、蒙、藏为中国完全领土,凡有关满、蒙、藏各地之条约,未经民国承认者,不得私订,已订者亦均无效……民国政府对于满、蒙、藏各地,有自由行动之主权,外人不得干预……”[7]
1912年3月25日颁布的《劝谕蒙藏令》,主旨即为向广大少数民族同胞阐明民国政府与前清政府在民族治理制度方面的最大不同,便是五大民族均归平等,共同走向共和,同时也表明了北洋政府意图革新旧政、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人权的态度和决心。而《劝谕汉、满、蒙、回、藏联姻令》某种程度上则是对于清末立宪平满、汉畛域中关于满、汉通婚规定的继续和发扬,也有利于加强各族人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而《恢复达赖喇嘛号令》的颁布,对于解决民国初期西藏政局动荡乱象、保证中央政府主权在西藏的形式,也起到了关键作用,更有力地驳斥了“西藏独立论”者对于民国时期西藏历史的恶意歪曲。在《恢复达赖喇嘛号令》中,袁世凯称,“现在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前达赖喇嘛诚心内向,从前误解自应捐释,应即复封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以期维持黄教,赞诩民国,同我太平。此令”。[8]恢复十三世达赖封号,是中央政府对西藏主权的彰显和政务管理权的行使,也是西藏地区宗教领袖悦服中央政府管理、赞同五族共和的现实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