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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族共和”宪政实践新论

“五族共和”宪政实践新论


常安


【摘要】孙中山与南京临时政府虽然提出五族共和主张,但南京临时政府的存续时间本就很短,倒是继之的北洋政府,在民族治理和相关宪政制度架构上基本采取了“五族共和”的宪政政策;而辛亥革命后南北和议清帝退位,虽然以前常被认为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性的体现,但在当时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定,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且更是五族共同缔造共和的最生动彰显。因此,梳理五族共和的宪政实践,南北和议与北洋政府时期的相关宪政努力均不容忽视。
【关键词】五族共和;宪政;南北和议;北洋政府
【全文】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正式提出五族共和论,新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尽管为时短暂,仍公布了一系列民族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五族共和思想的具体宪政实践。辛亥革命后南北和议清帝退位,虽然以前常被认为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性的体现,但在当时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定,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且更是五族共同缔造共和的最生动体现。继之的北洋政府,面对外有强敌环伺、内有分裂危机的复杂政治局势,制定相关立法、调整民族治理机构、积极开发边疆,通过政治、外交、法律等多种途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地区的稳定,同样是五族共和宪政实践的具体体现,所以,五族共和的宪政实践并非不像我们以往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昙花一现,而是在民国前期得以确实付诸实施的宪政制度建构。


  

  一、五族共和的宪政实践是否昙花一现?


  

  五族共和宪政学说在清末民初的出现,是其时思想界、政治界在乱世危局中面对民族问题经过多次论战最后达成的宪政理念。孙中山先生一直以来之所以被认为是五族共和学说的提出者,除了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所具有的特殊政治意蕴,还和孙中山在民国初年对五族共和、建设现代国家的大力宣传和提倡有关[1],再加上孙中山在民国宪政世界中所具备的无可比拟的国父地位和其对民国宪政实践的重要影响,孙中山便成为“五族共和”的首倡者。


  

  对于孙中山的民族观,史学界和民族学界都研究颇多,虽然就其早期的排满思想的性质等问题颇有争议;但对于孙中山以及其所代表的革命党人随着革命进程的深化认识到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并相对应的挑战其政治策略这一点,则无多大疑义。由于革命党人之前汉族单一建国主义式的排满宣传所造成的一些负面因素,再加上当时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于边疆民族上层分子的挑唆和离间,使得当时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尤其是上层阶层对于共和思想心存疑虑,态度消极,这直接影响到了国家的统一与边疆地区的安定团结。孙中山先生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典礼上对于五族共和的庄严宣示以及其后一段时间不遗余力的奔走呼吁,正是处于上述现实的社会政治背景。


  

  孙中山先生所代表的南京临时政府尽管为时短暂,但在近代中国民族治理转型与国家建构道路上所起到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尽管由于南京临时政府本身存续时间的短暂、临时政府财力物力的紧张而未取得实效,南京临时政府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及其他一些宪政措施中所确立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定的宪政努力,仍属清末民初五族共和宪政主张的一种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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