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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要学会如何正确应对、引导网络舆情 并从网络舆情中寻找案件线索(下)

  

  在网络时代,检察机关对网络的建设,只能比过去更重视,而不是放弃。


  

  通过网络,我们不但能够学习新鲜事物,领会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且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知识。并且从网络舆情中,查找犯罪线索,使侦办侵权渎职犯罪和贪污受贿犯罪,多了一个渠道。


  

  (4)掌握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检察机关应当学会利用网络,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宣传法律知识,展示检察机关的形象,展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还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宣传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剖析一个个案例,让人们知道,某些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应对机构,其目的:一是正确处理涉检网络舆情;二是从网络舆情中发现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法律监督工作,开辟网络反腐败,反渎职案件的侦破工作。三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利用网络舆情,正面展示检察机关的新形象。


  

  做好上述工作,应当考虑先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检察日报正义网是检察机关最大的官方网站,其建立有专门的网络舆情监督机制,基本掌握全国较大的涉检网络舆情,拥有较大的技术优势。


  

  建议各级检察机关与检察日报正义网连网,在正义网的统一协调下,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工作。把全国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监督员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变各级检察院(单兵)只管自家门前雪,为在高检院(兵团)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检察院(集团军)具体指挥。形成一个由单兵作战到大兵团作战的网络应对和引导机制。


  

  第二,省、市级检察机关,应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对外统一口径。新闻发言人,随时随地同公众交流。


  

  其实有许多网络舆情,一开始,当事人只想在本地解决问题。或由于双方交流 渠道不畅通,或应作为的机关反映迟缓,甚至于不作为,以至于引起矛盾激化,形成网络舆情。


  

  第三,现在各大网站都开设了微博,小小微博,140个字,却很方便。有许多人都在网上开微博,其中一些政府官员也实名开微博,和网民互动,接近了政府与网民的距离,很受网民欢迎。我们也有一些检察官在网上实名开微博,随时解答网民关注的问题。


  

  这也是检察宣传的一部分。在法庭上宣传法制,旁听的人少,讲多了法官不愿意,不讲又不好。而利用网络微博,只要你讲的好,听众就多,宣传作用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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