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现在社会面临着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如果没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很容易为一些坏人所利用,引起突发性事件。
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这些大是大非面前,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国家一边,做维护党和法律的卫士,而不是只当“打酱油”的。
从2010年开始,一些公安机关率先在网上建立微博,到了2011年6月,在微博上不光有政法机关的人,还有省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党政领导。
南方一些省市县检察院也有不少在网上开通了微博。
在法律人员中,律师开微博的最多。一些检察机关的领导也开通了微博,并成为公众欢迎的人。
相对来说,北方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开微博的人较少,而利用微博宣传检察机关、宣传法制的人更少。检察官在法庭上的职责之一就是通过指控犯罪,宣传法制。而现在的微博,宣传的面远远大于其他形式。因此,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建立自己的官方微博,宣传检察工作,树立自己的形象。检察人员也应当多上网,了解民情民意。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形势。
(3)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变坏事为好事。
其实,舆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它已经存在多年了。只不过是在以前,很多的“负面”东西,因为当时的政治环境,舆情有的被内部消化了。有的,被“枪毙”了。多年以前,国家对新闻媒体有严格的规定,就是多报道正面的东西,少报道负面的东西。尤其是涉及到军、警、党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负面东西,一般不予报道。新闻单位对于为方面的特殊事件,一般是以内参的方式向上反映。
由于有此规定,公民反映的许多问题,基本上不会出现在报上。网络出现后,虽说网民不需要谁批准,就可以在网络上以发帖子的形式,对某些人或事发表看法,但对于网上反映的问题,如涉及国家机关人员不公正对待自己,或司法不公问题,网站一般是以删除帖子,达到“消除”网络舆情的目的。
随着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建立,公民言论自由程度越来越高。加之国家领导人提倡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不但国家领导人越来越重视网络舆论,而且通过网络舆论,打击了许多腐败分子。
如今,对于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研究,已经成为许多新闻媒体的重要工作,许多国家机关也将其作为一项专门工作,研究应对和引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