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基层检察院,人员少,案件多。检察人员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和日常工作,许多工作还要加班加点来完成,基本上没精力上网。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在检察人员中,尤其是西部地区还是比较陌生的。
因此,检察机关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应当在各部门加配外网专用电脑。内网用与工作,外网用于观看国内外新闻,了解国家和世界大事。
其实,现在中东部检察机关早就在检察机关各处(科)、室,配置了外网。而各级法院,其办案中,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但法院由于经费始终比检察机关好些,因此,绝大多数法院,基本上每个部门都有内部网和外部网。
在内网之外,另行配置一定数量的外网,其利有如下几点:
1、便于利用互联网查找资料。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会遇到许多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其实很多问题,只要在网上键入关键词,一点击就查到了。
2、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没有网络,人们了解这些事情,只能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而这些媒体由于有印刷、发行的时间,等到你看到时,许多已经是旧闻了。
而网络由于传播速度快,往往哪一有事,几分钟就可以传遍全国。
3、配置外网后,由于绝大多数新闻都可以从网络上看到,就可以减少一些报刊杂志的订阅量,节省办公经费。
4、鼓励检察人员上网关心国事的热情,紧跟世界潮流。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5、通过对网络舆情的了解,知道网络舆情的特点,从中增强维护检察机关形象的意识。
6、如果经费实在紧张,最低限度也应当给法律政策研究室、政工部门和担负宣传工作、网络监控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配置上互联网的电脑。
(2)占领网络这一阵地,通过网络这一窗口,宣传检察工作,宣传法制。
网络也如同阵地,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谁占领了,谁就有话语权。
如前一时期,在一些网络上,低俗的东西很多,甚至于抵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充斥网络。还有歌颂早已经为历史定论的反面人物,侮蔑英雄人物的事也一时成为“时尚”。
这是什么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在网络上,最有时间的是一些社会的“闲人”,他们利用国家开放的政策,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干着别有用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