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从辽阳检察院五天时间处置网络舆情,谈重视网络舆情,变被动为主动。
2010年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书记员王某驾自己的车,在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王某因一时气愤,殴打了该学生。此事被人拍摄了照片,并以辽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打人,发在网上。
在社会上,因车辆剐蹭而发生的打人事件屡见不鲜,甚至于打伤了人,只要不构成轻伤以上,一般都是私下处理,也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可问题出在检察院检察人员身上,事情就不一般了。
当网上刚一出现此帖子,立即掀起一波网络舆情。质疑检察机关的帖子一时铺天盖地,检察官打人成了全国的新闻。
辽阳市检察院在突发的网络舆情面前,当即由新闻发言人在媒体和网上进行回应。首先指出打人的人并不是检察官,而是在检察院工作的一名书记员。其次,明确指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王某的行为极为不妥,并立即停止王某的工作。随后,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拘留十五天,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
在短短的五天时间内,这一事件就处理完毕,网络舆情也随之消失。这种处理方式叫热处理。
热处理适用于发生于本单位,或本单位人员对事件的引起确有过错的事件。
像辽阳市检察院这一案例,爱车被碰伤,一时气愤,动手打人,如果发生在其他人员中,最多给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点钱,也就没什么事。
可事出在检察院工作人员身上,一些人本来就对司法人员不满,事情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大的影响。辽阳市检察院正是看到了问题的后果,采用最快的方式,处理了这起网络舆情。在这案例中,一是反映出辽阳市检察院对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在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正面引导的帖子,对事件的平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本文作者之一就在第一时间里对此事作出了评论,指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要求远远高于普通百姓,此事当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训。其次赞扬了辽阳市检察院对此事的快速反应,表现出检察机关对检察人员要求严格。此评论为新华网以网民的回应所采用。
小结:从上述三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对网络舆情能否正确应对,是所有国家机关必须掌握的。要学会应对网络舆情,就要善于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对网络舆情多研究,多探讨,多学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