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络水军的出现,导致网络民意有时“被强奸”,因此网络舆情的偏差性更大。
有的人在网上制造有损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言论,制造矛盾,以发泄不满。现在许多网络调查,由于国家公职人员不占多数,其调查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社会的各个方面。
(5)解决问题的快速性。
网民对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说是无所不在。官员稍微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就有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相关部门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就可能演化成全国性的网络舆情。因此,各部门对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尤其是反映强烈的网络舆情,为防止从一般的网络舆情酿成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查处网络舆情反映出来人或事。否则,强大的网络舆情有可能从单独的人或事,演化成多机关、多部门的人和事。
上述网络舆情的特点,决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要重视网络舆情,并学会正确应对和引导网络舆情。
能否对网络舆情正确的应对和引导,检验着各级国家机关的政治敏感度和党的执政能力。
因此,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研究,掌握其中的特点,如何对网络进行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舆情能迟早的发现,以利于在发生之前,就妥善解决。面对已经发生的突发性网络舆情,如何面对,怎么处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的一门学问。
检察机关建立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引导机制的必要性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务的责任。但正人,先要正已。如果连自己都经常处在公众的质疑声中,那还谈什么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
因此,在网络时代,能否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检察机关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对刑事案件的公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贪污受贿案件的侦查,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公安的侦查活动和监狱监所监督工作,工作范围较大,也杂。因此,某些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处于网络舆情的风口浪尖中。
因此,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和引导机制,不仅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在探讨如何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监督机制的引导机制的建立设想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