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定义并不十分准确,因为,这个定义中缺少了网络舆情传播最主要的一个渠道,这就是各网站开办的各种论坛栏目。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以及新浪、腾讯、搜狐、百度等,都有专门的论坛。因此,在上述定义中,加入各网站论坛这一传播网络舆情的重要途径,和2010年兴起的微博,其定义就较完整了。
舆情研究的后起之秀曾润喜博士对网络舆情进行了准确和权威的定义: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引用:曾润喜.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9(18):79-82.曾润喜.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情报杂志,2009(8):187-191.)
网络舆情的特点 :
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环境下的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聊天室、博客、微博、播客、拍客等。
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是:表达快捷化、信息多元化,方式互动化,它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直接性: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blog),微博等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如某地发生一个事件,民众看到后,不管是谁,都可以在发表该事件的网站上直接对该事件进行评论,也可以将同一事件,转摘到其他网站上,进行评论。
而在传统媒体上,民众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事件,基本上限于口头议论。
2、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加上一种情绪化的表达,极短时间内,就可能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如2009年,某地公安机关在居民家中抓获一对夫妻在家中看黄碟,事情一经公布,全国一片哗然。面对全国各地网民的声讨和质疑,当地公安机关不得不退回罚款,向公众道歉,并且处理了当事民警。
3、广泛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由于其发行和传播量,其受众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网络则由于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民的数量是前三种媒体无法比拟的。同一件事,发表在报纸上,公众知道的很少。可如传播到网络上,马上可引来铺天盖地的评论。如某个公民受到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害,这事在报纸上发一个消息,最多在报上看到一两个评论。可是一旦传播到网上,很可能引起成千上万民众的反映。如某些城管野蛮执法,打伤某人。这种事一旦传播到网上,几乎所有城管都处在声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