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结社是青少年犯罪的新趋势。在互联网络上充斥者各种网络团体,有相同爱好或者经历的人通过QQ、MSN等网络聊天工具取得联系,加入其中。网络上的社团也常常被不法分子用作进行犯罪,结伙犯罪已经从现实世界走进了虚拟网络世界。如最近被媒体披露的“尊龙名社”即是其中之一。“尊龙名社”是一个由青少年构成的犯罪团伙,有成员169人,其成员在上海先后作案8起,主要涉及抢劫、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目前涉案的12名团伙成员均已被判刑入狱。“尊龙名社”有自己的管理机构,有堂规,要求成员缴纳堂费{2}。
(二)青少年犯罪主要实施侵犯财产性犯罪,具有明显的暴力化、成人化特征
表三:南昌市某区2004年一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涉嫌罪名情况(表略)
1.侵财性犯罪突出。从表三资料可以发现,与成年人犯罪不同,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不多,集中在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等。抢劫罪、盗窃罪、和抢夺罪等三类侵财性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4%。在侵犯财产犯罪中,主要采用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有时也采用盗窃、欺骗手段。
2.抢劫犯罪高居首位。历年来抢劫罪在青少年犯罪类型中一直占有很大比重,以2005年为例,该区审结的犯罪类型中抢劫罪比例高达61.7%,远远高出其他各类犯罪的总和。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3.暴力伤害案增长迅速。由于青少年情绪不稳定、易冲动,在与人言语不合时易发生激烈冲突。受哥儿们义气影响,经常多人参与斗殴,攻击、报复他人,引起人身伤害案件。因此,故意伤害案件始终占有较大比重,并出现逐年上升的势头,2007年故意伤害罪占各类型犯罪总数的3.42%,2008年是前一年度的3.54倍,达到12.09%。
4.性犯罪不容忽视。青少年大部分处于青春发育阶段,没有形成正确的性观念,受色情网络视频、小说、图片、录像等因素的影响,性侵犯案件时有发生。
5.犯罪类型成人化。除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的犯罪,最近几年,一些青少年还参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妨害公务罪、强迫卖淫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犯罪类型出现成人化迹象。
(三)犯罪主体身份主要是无业人员
表四:南昌市某区2004年—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主体身份情况(表略)
从表四可以看出,涉嫌犯罪的青少年身份主要为无业人员、农民和学生三类。其中,无业人员的比重最大,2009年的比例高达92.98%,2006年最低为55.19%,也超过了55%。其次是农民,2006年为最高,达到了37.36%。这些农民身份者几乎都是外来人口,主要是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和一些进城务工人员。第三是学生,青少年犯罪中在校学生犯罪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每年接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