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以人为本,在维护民生民愿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最重要目的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推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继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利用送法下乡、进社区,受理举报,接待信访,办理案件,召开座谈会,以及开通网络意见箱等形式,收集與情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要将便民利民作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想事情。要认真坚持下访、巡访,带案约访等便民利民措施,自觉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自觉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有效保护群众利益。一是不断加大对“两抢一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保民安。二是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教育、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做到护民利。三是切实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显失公正的司法裁判的监督纠正力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维民权。
三、坚持能动检察,在延伸职能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在推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既要立足职能,积极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也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延展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作用。
(一)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自觉将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做好明法释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宣传职能,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工作时机,自觉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