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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航空器罪研究

  

  全球劫机案件之统计(1961年—1970年)


  

  (表格73)


  

  综上所述,在1930年—1970年时期,全球所发生的劫持航空器活动的演变趋势,如下图所示:


  

  (二)后《海牙公约》时期(1971年一2001年)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分析,自1960年开始,机场的安检措施并没有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其结果就导致绝大多数的劫机犯可以携带武器登机,并且以此而劫持航空器。因此,仅在1970年,在世界范围内,就发生了83起劫持航空器的事件。[16]这说明着劫机的特征有所发展和变化,国际社会也有必要对这种严峻的态势做出快速的反映。《海牙公约》就是在这种劫机数量急剧增加的背景下制定的。


  

  在劫持航空器发展的尖峰时期(1968年—1972年),在世界范围内,仅五年内就发生326起劫机事件,平均每年发生65起。这种严峻的情形一直持续到1973年。通过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和航空业的有效措施,在1973年,劫机的数量就降到22起,并且以相对平稳的、年28起的数量持续至1979年。劫持航空器案件数量的急剧下降可以归咎于许多原因。其中,绝大多数的航空安全专家都一致认为最主要的缘由有以下两个:第一,绝对地引进乘客和行李的安检设备;第二,消除庇护劫机犯的“天堂”。[17]


  

  例如,美国在1973年通过法规引入检查乘客的电子设备,很快就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发生在美国的劫持航空器的案件就急剧地下降。


  

  据统计分析,从1971年到1979年,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航线上,共计发生了301起劫机案件。关于以上具体情况,见下表。[18]


  

  (表略)


  

  在民用航空业的历史中,1985年到1988年的这个时期被描述为“黑暗的时期”。[19]


  

  例如,在1985年,TWA客机被劫持到贝鲁特;在1988年,一架科威特航空公司的客机被劫持了16天。这都说明了劫机犯的无情和复杂性,而引起公众的关注也依然是他们的动机。[20]因此,国际民用航空业在这个时期采取了许多遏制措施。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的指导下,航空业出台了许多新政策和程序,以便提前抗制那些非法干涉的行为。同时,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协调下,全球的航空业也成功地使得航空飞行更加安全。自1988年以后的十几年中,由于国际合作的加强以及严格的安全服务,空中恐怖行为明显地减少。[21]在1999年,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在有关报告中,宣布劫持航空器的数量有急剧下降的趋势。[22]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在其刊物“Circular 279—AT/116,The World of Civil Aviation—1999—2002”的统计,自1980年到1999年,全球劫持航空器案件的数据如下图所示:(图略)


  

  在2000年,在全球范围内,共有20起劫机事件被报道。这是自1995年以来劫机数量最多的一年。[23]另据统计,9起劫机事件(其中7起既遂)发生在2001年,[24]当中包括发生在9.11惨剧中的四起以劫持航空器作为恐怖袭击手段的事件。[25]


  

  简而概之,从1971年到2001年发生的劫持航空器事件之演变趋势,可以由下列图表清晰地看出。


  

  (表略)


  

  (三)9.11事件后期(2002年—2005年)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0)的权威报告,在2002年,全球共发生了10起劫机事件(其中8起未遂,2起既遂)。[26]与2003年发生的5起未遂、3起既遂的劫机事件相比较,在2004年,全世界出现5起劫机个案,其中4起未遂,1起既遂。[27]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2005年,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发生任何一起劫持航空器的事件。[28]这个优异成果主要得益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自2002年开始,采用了“全球安全监督和审查计划(ICAO Universal Safety Oversight Audit.Programme,简称USOAP)”,以帮助其189个成员国抗制来自安全方面的威胁。另外,为了进一步完善航空安全的措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还通过了“关于护照的机器可读标准(MRPs)”,并且对尚未采纳这个标准的79个成员国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29]


  

  三、劫持航空器活动之目前特征


  

  发展到今天,劫持航空器的活动明显地具有以下特征:


  

  (一)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随着国际经济日趋全球化,劫持航空器的问题也不仅仅局限在某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它也成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问题。正如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法制局前局长Dr.Michael Milde所言:“如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免受此种危险行为(劫持航空器)的困扰。事实上,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可能都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而且不受地理或政治因素的限制。”[30]相应地,我们预防劫机的努力也必须全球化,加强国际性的交流和合作。


  

  (二)严重危及民用航空的安全


  

  劫持航空器是一种严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以暴力劫持或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的行为,无疑会危及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例如,在完全封闭的机舱内使用武器,将会击中乘客。另外,现代客机都是在高海拔和保持气压正常的状态下飞行的。若在此状态下发射武器,就会导致脆弱的机舱减压,结果就很容易致使客机完全地坠毁。在历史上,发生了许多起因暴力致使乘客和机组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从1968年1月到1982年6月,在国际航线上,共发生了684起劫机事件,结果导致至少500人的死亡和400人的受伤。[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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