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案件”问题法律监督小议
陈秋霞
【摘要】“边缘案件”即 对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的边缘年龄、边缘数额、边缘损伤程度、边缘认识等问题具有分歧的案件。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关系犯罪嫌疑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罪重的认定,而且在诉讼过程中极易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进而成为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导火索,因此检察机关应就“边缘案件”的办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关键词】边缘案件;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全文】
一、边缘案件的分类
边缘案件是指案件处于刑事追诉标准的临界状态以及在不同刑档的案件中,据以确定案件在何种量刑幅度内处罚的标准处临界状态的案件,其具体主要包括刑事主体中的边缘年龄、财产犯罪的边缘数额、伤害案件中伤情鉴定处于边缘程度、对不明晰法律规定认识存在分歧的边缘案件。
边缘年龄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处于是否满足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刑事责任年龄和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案件不适用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妄图通过篡改刑事责任年龄达到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可见,对于犯罪嫌疑人年龄的界定是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关键性因素。
边缘数额案件是指在财产类、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在起诉标准或量刑刑档数额左右的案件。以盗窃案件为例,我省分别以800、10000、100000元作为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如果某一被盗物品的估价恰好为800元,那么该鉴定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
边缘伤害案件是指受害人伤情程度不易作出认定的,伤情介于轻微伤与轻伤、轻伤与重伤之间的案件。
边缘认识案件是指对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的案件证据能否采用、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标准以及适用法律存在分歧认识和较大争议的案件。
二、边缘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边缘年龄案件。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由于忽视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适用死刑的刑事责任年龄而造成错捕、错诉、错判的问题时有发生。其产生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户口管理不规范,出生、入户、变更不够严谨。农村基层组织在申报户口中错报、乱报的情况非常多,为了所谓的升学、入伍、就业、计生罚款更改年龄的情况也非常突出;二是对年龄意识淡漠。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长期以来注重阴历出生日期,往往在申报出生日期时以农历为准,而按农历计算出生日期往往比阳历大一个月左右,这就给嫌疑人缩小案发年龄提供了机会。三是部分办案人员存在办案审查不细,或者有意利用年龄包庇嫌疑人的情形。上述原因的存在,造成了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界定不准确,进而导致案件办理出现纰漏,或是放纵应受处罚的罪犯,或是冤枉无辜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