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公信力
马明星
【关键词】检察院;公信力
【全文】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基层检察院的数量、干警人数和办理案件数量都占到全国检察系统的80%以上,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要由基层检察院去贯彻、去落实;各项法律监督职能,要由基层检察院去实施、去实现。可以说,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也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因此,要提升检察公信力,就必须增强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笔者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基层检察院如何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作一粗浅思考,与大家共勉。
一、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公信力的关系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全面、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而在社会公众中逐步形成和享有的信任度、权威性和影响力,就是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公正廉洁执法是关键和根本,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是检验三项重点工作成效的标志。搞不好三项重点工作,提升基层检察院执法公信力就是一种空洞的口号;良好的执法公信力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基础,没有了这个基础,搞好三项重点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增进政法机关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公信力
提升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正确的执法理念,也需要审时度势的大局意识;既要有科学完善的体制与工作机制,也要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工作魄力。总之,应当充分考虑当前限制法律监督能力的各种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地采取措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求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最大信任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