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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


刘春田


【摘要】从哈佛大学安守廉教授的《窃书是雅罪》出发,分析和思考了中国知识产权界应当长期思考和认真研究的四大问题,提出了中国知识产权界学者应有的使命。
【关键词】《窃书是雅罪》;创造;劳动;文化产业
【全文】
  

  创造不同于劳动。创造的独立性是个重大的问题,既是个逻辑问题,更是个事实问题,还可能成为回答知识产权正当性问题的基础。


  

  ——刘春田


  

  哈佛大学安守廉(Williamp.Alford)教授的《窃书是雅罪》一书出版于20世纪90年代。这不是一本大部头的著作,译成中文,不过十万字上下,但是对中国学界的影响却很大。书甫问世,就引起强烈反响,安守廉在中国也因此声名大噪。先是郑成思教授撰文商榷,批评安守廉否定中国宋代出现著作权保护的论点。随后,梁治平教授翻译了该书(当时书名译作《窃书不算偷》)的部分章节,在笔者主编的《中国知识产权评论》(商务印书馆)第一卷也有刊行。继而,李雨峰教授索性借用了该书第三章标题“枪口下的法律”,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题目。书中的观点多年来也反复被中国知识产权的论著引用。最近,法律出版社又延请李琛妙手再造,出版该书的全译本,足见中国法学界对该书学术价值的肯定。


  

  从一定意义上讲,《窃书是雅罪》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法律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批评。中国的读者对书中持论可能不尽赞成,学界对其主要观点也见仁见智,甚至至今一直有对该书的批评。这正好说明安守廉观点的影响,以及学界对它的重视。但是,从治学的角度,该书所运用的治史方法、治学态度,文中所显示的深刻思想、追求事实的科学精神,以及理性的力量,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的理论、历史、制度及其实践问题,都可以激发读者产生极大的兴趣。仅此就足以显示其思想的力量和学术价值,值得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关心的人一读。安守廉提出的问题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纲领性,对它们的回答关系着当下的中国法治,乃至整个社会的未来。我认为,至少以下几个问题值得中国的学术界长期思考和认真研究。


  

  一、四大发明的故乡中国为什么没最早出现知识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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