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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师花絮与心语

政府律师花絮与心语


鲜江临


【关键词】政府律师;花絮;心语
【全文】
  

  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政府缺不了法律顾问律师。充任政府法律顾问,吾没小看这种差事――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既关系到律师之声誉,也关系到社会之和谐,甚直关系到公民幸福与权利。政府顾问律师代表着信任与荣誉,经济上乐趣少,法律上不乏乐趣,现记叙如下,且为夏日消闲话资。


  

  1、“省长之律师!”


  

  法律科学家某江临还是政府法务官员时代,曾代理本地首宗省政府为被告之行政诉讼案件,后来吾任执业律师,便将省长签名之授权委托书找将出来,弄个镜框装裱挂在办公室,发挥其商业广告用途。客户聘吾处理法律事务,有人夸耀――“吾礼聘之律师,乃省长之律师!”吾办公室那件高悬之“授权委托书”,客观真实。聘请吾当顾问,所聘乃“省长之律师”,无含糊欺诈。省长可请为律师,市长、县长岂不可乎?


  

  2、“吾要撤诉!”


  

  实际上,要有过硬本领和认真态度,才能当好政府顾问律师。这就是是说哪怕是芝麻大之政府法律事务,律师须当作西瓜大之工作事体来做。


  

  本人代理教育厅一被诉小案,法院通知提供行政答辩状。吾踱步思索良久,得出应诉理由一二三。在答辩状递交法院不久,法院下达行政裁决书,裁决书云:本案原告认为被告答辩状很有说服力,特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


  

  不曾相见的原告认为答辩状“很有说服力”,主动申请撤诉,说明群众非刁民,十分讲理。


  

  3、 保卫法治,保卫和谐!


  

  作为政府顾问律师,对社会管理须高屋建瓴提供法律意见,从执法机构内部瓦解不良执法冲动,克制违法模式谬种流传,以免其危害国体。


  

  近期省会市交警部门拟效仿北京等地,用协管员照相贴条对违规停车人罚款,请求省交警部门批准。北国某地交警贴条罚款,日罚百万,增加巨量罚款收入,然并未增加合法停车场地,亦未增加社会之和谐,减损依法行政之能力。天府国乃全国交警规范执法先进地区,岂能仿效法理不清之执法模式耶?吾作为本省交警法律顾问,肩负维护法统和民权双重责任,岂能支持效仿此类违法行政?吾奋笔疾书协管员贴条罚款问题之法律审查意见,送交公正爱民之本省交警部门,该机关遂定不批准协管员贴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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