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民政协与社会管理创新

人民政协与社会管理创新


朱世海


【关键词】政协;社会管理
【全文】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社会管理创新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并提到要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利益表达上的作用。这是新的形势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的要求。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利益表达方面具有较多优势。如,人民政协政治地位高,是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通各界,上达中央;政协委员具有敢于直言、勇于为民代言的光荣传统;人民政协政治环境相对宽松,委员们能够畅所欲言。毋庸讳言,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人民政协要进一步发挥利益表达的作用,还要加强自身建设,包括调整界别设置以完善利益表达的主体、引入选举机制以增强利益表达的动力和加强思想引导以明确利益表达的定位。


  

  一、调整界别设置以完善利益表达的主体


  

  界别是人民政协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征。发挥人民政协利益表达的作用,应根据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对人民政协的内在结构进行调整,切实扩大其包容性、广泛性,使人民政协界别设置的主体结构与社会结构相适应,为发挥社会利益表达作用提供坚实的基础。


  

  人民政协在利益表达上的作用是以其广泛性、包容性为基础,参加人民政协的主体越广泛,人民政协的利益表达作用就越显著。目前政协在界别设置上,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应加以调整。一是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存在重复的问题,如同时存在共青团界和青联界、科协和科技界等,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政治资源的浪费。二是有些重要社会阶层在人民政协中没有相应的界别,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就有农民界别(当时为“各解放区农民团体”),1983年第六届全国政协把“农民”界别变为“农林”界别,这一界别就主要由涉农部门的专业人员构成。人民政协无论是作为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组织,还是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都应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政议政舞台、利益表达渠道,故人民政协应及早恢复农民界别设置。三是有的界别界中以领导同志为主,如工会界别大多都是领导,而没有普通工人。人民政协是民意表达的机构,故应多向“下”看,不仅包括各方面的社会精英,还应尽可能多吸收一些草根阶层的代表人士进入其中。四是未能及时满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利益表达的需要,如长期以来参政议政能力最强的法律界人士在人民政协中没有单独的界别归属,这显然不能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也未能满足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