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政法大学应当公开表明对马克思的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应当公开表明对马克思的态度



——兼评法大法学院院长何兵教授不应当对马克思不敬

龙城飞将


【关键词】公开;态度
【全文】
  

  一、中国政法大学应当公开表明对马克思的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这样一所国家级大学,它的法学院院长何兵教授对待马克思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校的声音。如果何兵教授对马克思有看法,想进行批评,没有问题,他只要表明自己的观点,列出马克思的问题,找到充实的证据,进行合理的论证,人们就会承认他的研究成果。


  

  但何兵教授不是这样做。他的做法是,为了打鬼,借助钟馗。他自己不表明观点,却是借助《马克思传》中所述外国贵族等五类人或机构对马克思的评价来表达。


  

  何兵教授写了一篇文章,题目为《关于马克思的另类评价》[1]。文章不长,主要的内容是引用英国人戴维·麦克莱伦著,王珍译的《马克思传》[2]中所述五类人或机构对马克思的另类评价,这五类是分别是:俄国贵族、美国参议员、落魄的普鲁土陆军中尉、无政府主义的对手——巴枯宁、伦敦警察厅。毋庸置疑,这些人或机构都是马克思的反对者。当然,谁都可以反对别人,前提是应当说明理由。这五类人或机构对马克思不会有好的评价。虽然在文章结尾处,教授用了这样一句话,“这些家伙对伟大导师的评价是多么恶毒啊,真是耸人听闻”。


  

  我希望何兵教授能够直接表达他自己的观点,亦希望他能够有充分说服力的证明,因而两次写文章,几次留言向教授请教。但教授对我不置可否。


  

  既然教授不回答我的观点,只好根据网友的留言,对教授的观点进行解读,即进行猜测了。


  

  在的我博文《外国权贵与中国的何兵、绿绿堡》中,博友月太评论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