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扼要分析一下新闻内容上的不同。上述4家媒体的报道虽各有侧重点,但总体而言报道都是相当严肃的,体现出主流媒体比较强的专业精神。以对恶性事件发生的原因的报道而言,《上海法治报》的报道还是相当客观的。但“可能报复杀人”的表述,比较容易引起读者的无端猜想。而《新闻晨报》标题中的“凶手追着法庭庭长和副庭长补枪”,更是容易让读者联想,凶手的杀人目标如此明确坚决,是否有特别的隐情和冤屈?特别是在近期媒体不断爆出一连串的对司法行为的负面报道之后。比较当时的一些网站所发布的消息,不负责任的文字不仅遮蔽了事实真相,而且也极有可能造成错误的舆论。比如,有人称凶手是英雄,因为他没有去杀幼儿园的小孩和小学里的小学生,以人们眼中的弱者作为报复对象。还有人专门在网上开设祭奠凶手的网页,称凶手是“杨大侠”再现。所幸,后来的媒体报道及时报道了凶手的真实情况,才使真相得以还原。
2009年8月,重庆黑恶势力“保护伞”—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双规,拉开了重庆“打黑”的大幕。全国媒体聚焦“打黑”,为全国的读者及时了解打黑成果和信息,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相关的各类报道中,违反法治精神的现象也时有出现。比如,2009年9月2日,重庆新闻网发布了一文,题为“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被双规续:总资产已近9位数”,而事实上,直到2010年4月,文强一审被判死刑,5月21日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认定其受贿数额是1211万余元人民币,此外,还有1044万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7]1211万余元人民币+1044万元财物数额是巨大的,但与上文所提的9位数资产的差距也是巨大的。不仅数额相差悬殊,2009年9月当文强还处于被“双规”、检察院还在调查的阶段,有些媒体就做出文强犯罪的报道,这显然违背了我国法律“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8]也违反了新闻界普遍接受认同的“无罪推定”的报道原则。而类似的报道情况,在各类法治新闻中还并不少见。
2010年5月31日,广东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被中纪委“双规”,2010年6月15日,搜狐网上发布了题为“传广东中山被双规女市长家族资产达20亿元”的文章,[9]媒体再一次出现了类似上述文强案报道中出现的违反“无罪推定”原则的情况。而且,这篇报道干脆在题目中,直接就使用了“传”的字样,仿佛媒体依赖“传闻”,即可报道。新闻报道最基本的前提是真实,任何与真实性相违、损害真实性的报道,都会使报道失去基本的公信力,而且,极有可能引发媒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