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
朱民;黄金老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全文】
切实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在我国议之已久。现在,在解决方法上有了突破: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集中处理不良资产。尽管在国际上AMC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债务重组模式,但我国的经济环境与其成功运作所要求的外在条件尚有较大的差距,决定了中国的AMC需要做更多的制度创新。本文从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紧迫性入手,依次分析了我国选择AMC模式的合理性、AMC的运作框架以及AMC的前景等三个问题。
一、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紧迫性与着力点
一般的看法是,外部金融危机加深了中国对不良资产累积的严重后果的认识,促使中国下决心及早清理不良资产。不过,也许更主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与扩大贷款的矛盾,已经发展到拖累经济增长的地步。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而银行累积了大量的坏帐,为降低金融风险与保费支付,对于新增贷款,银行只能慎之又慎,一些有市场前景但目前经营状况较差或者不能按期付息的企业便被排除在信贷体系之外。表现在宏观层面上,就是货币供应量的主渠道发生了堵塞,基础货币不能转化为货币供应量,通货紧缩现象加重。在财政政策空间日益狭小的情况下,宏观政策不得不由财政政策为主转变为货币政策为主。以货币政策来推动经济增长,清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是先决条件。
我国的不良资产问题有其特殊性,其债权人国有银行和债务人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由此决定了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不能单纯从银行出发,而要重点考虑如何处理国有企业债务以及人员下岗对社会稳定的冲击问题。同时,也只有把清理不良资产和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结合起来,使得国有企业状况根本好转,才能真正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企业机制不转换,国有银行可以说是“永无宁日”。国有企业属于政府所有,国企搞不好,早晚要向银行转嫁矛盾,这个矛盾就是明天的不良资产。对此,国有银行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鼓励产权多元化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要么千方百计扶持国有企业变机制找出路。
所以,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解决,不是迫于严重的银行危机压力,而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不足的燃眉之急,帮助国有企业脱困。这决定了中国清理不良资产的着力点不在于立即恢复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而在于借此渐进地转变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
二、AMC模式在国际上的流行及在中国的应用价值
不良资产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由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在时间上的分离,银行业出现一定数量的不良资产几乎是必然的。当经济危机发生、泡沫经济破灭、政府过度干预、银行疏于管理等情况出现时,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就会累积到威胁单个银行生存甚至会使整个信用体系坍塌。处理不良资产最简单的方式是让问题银行破产,但当问题银行众多或市场地位突出时,就不宜采取破产的方式。战后以来,由于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处理问题银行的主导方法由破产变成了救助。
在许许多多救助银行的方案中,一条基本的思路是分离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银行业凭藉信誉而生存,所以要维持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就得把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坏资产”分离出去。分离出去的“坏资产”需要一个中介机构来经营和管理,这个中介机构发展到今天,获得了一个统一的名称——资产管理公司(AMC)。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不断,AMC也广泛流行起来。在发达国家,有美国的RTC,德国的托管银行,日本的过渡银行,法国的CDC,瑞典的AMC;在转轨国家,匈牙利、波兰、捷克都成立了类似于AMC的机构,来处理体制转轨中产生的大量银行坏帐;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墨西哥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的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都相继成立了AMC。从实际运行的结果看,美国、德国、瑞典、匈牙利、波兰、捷克已经取得了成功,AMC均已完成使命并解散;法国的CDC正在按计划运行;泰国的AMC 1998年12月对关闭的56家金融机构的102亿泰铢不良资产进行拍卖,有41%的不良债务找到了买主。由此看来,AMC模式确实是成功的多,失败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