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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当如何以“讲”创未来

  

  所以,我给大家的意见就是抓住一个点打,持之以恒地打,很快你就会成为这个领域的有影响力的律师。你们甚至可以在网站上挂上广告:“我就懂这么一点东西,其它我不懂。”你不要怕客户流失,因为你本身的客户也不多;当你走向专业化时,影响力大了,你会发现有其他法律需求的客户也会找到你。这个时候,你可以介绍给别的律师做,只赚取介绍费。专业讲座是推广你专业服务一个很好的方式,这一点很多人都可以做到。


  

  第二种就是激情演讲,这与个性有关。比如说杨金柱比较适合激情演讲,我也是比较适合。我在登台前喜欢喝咖啡或者啤酒,这与我的性格有关,与我从法庭战场上一路走过来的经历有关。你想一想,当你第一次到看守所里面会见时,看到当事人戴着手铐,拖着铁链,听到他走过水泥地板而发出的声音,你会不寒而栗。又比如说在法庭上,你经常享受把当事人从死门关救出来的那种成就感。长期经历这种案件的律师,是很有个性的。这种类型的律师,结合他的性格,采用激情演说的方法,效果更好。李庄案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和斯伟江都属于这种律师。


  

  斯伟江是我国很权威的知识产权律师。他不但善于文字表达,还很能讲,是个诉讼好手。在李庄案中,他的辩护词在未来的法治中国有可能会进入律师培训教材。因为他的这次辩护,让他的名气直线上升,不亚于当年的陈有西。对他本身目前的影响,肯定是很大的。我相信现在斯伟江演讲收费肯定进入我国的前列。


  

  最后一种培训师式的演讲。这种演说与律师的天赋和是否受到专业的培训有很大的关系。上次过来演讲的张士举律师就是属于这种类型,普通话很好,很能抓住听众的心理,善于和听众互动。培训师式的演讲需要一定的天赋和后天的训练,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我在大成所时的同事刘全中律师以及曾经在盈科大讲堂上演讲的金鹏所的张亚美律师,也是擅长于培训师式的演讲。培训师式的演讲能为律师带来较高的经济收入,但是很难让他成为中国顶端的律师。为什么呢?律师职业的特点决定顶端的律师都是以专业服人。培训师式的演讲有点像陈安之那种登台的风格,让人感觉他始终是一个培训师。企业不敢将大的项目交给他做,因为觉得他培训还可以,但不够专业。我认为培训师式的演讲,适合做律师的经纪人,只有依托律所的律师团队,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这种培训师式的演讲,营销的不是他自己,而是自己的团队。律师是他要营销的产品,从而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


  

  这三种演说的方式都有不同的特点,要根据个人的情况来定。并且每一种方式赢取的未来有所不同。


  

  好的,今天我就讲到这里。大家可以沟通。


  

  唐向阳律师(主持人):接下来大家可以跟王律师沟通一下。


  

  刘浩律师:王律师一番经验总结,可真是金玉良言,启发了我。我以前没有系统地学过如何演讲,但今天听了王律师的演讲,犹如醍醐灌顶。


  

  王思鲁:刘律师,你坐过来谈谈你的观点。


  

  刘浩律师:我刚来广州时就已经听说“金牙大状”这个大名,我知道这是粤语地区成功律师的美誉。当时我在广州市中级法院旁边看到金牙大状的牌子,我就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金牙大状这样的美名啊。


  

  后来,我在执业过程中,就猜想广州有哪几位大牌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曾发布了一个报告(2002《梦想与辉煌——来自广东律师界的报告》,整理者注),里面有很多大律师的专题。我只记住了两个名字,一个是陈卓伦,一个是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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