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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利益链条

  

  索钱


  

  就在司机拿到交警给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司机接到伤员家人朋友十分严厉的电话:“你撞了人,你要给钱。你要给我们几万元治伤!”


  

  司机说,不是我撞人,是他违反交通法规。


  

  “不管,反正是你撞了人,你就要拿钱出来”。


  

  司机咨询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他们都回答,你个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给一点,但主要的处理都须按程序来,你们私下给钱不纳入程序。为此,出于同情,司机再给了一点钱用于养伤,但没有达到对方要求的金额。


  

  出院


  

  伤员一方仍是不停地打电话来要钱,司机则开始坚持依照交警和保险公司告知的程序进行处理。


  

  司机想尽快地结案,省得烦恼。但伤员不出院不能结案。司机打电话到医院问伤员的伤情到底如何。医院回答说,没有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观察。两个月过去了,医院仍是这样回答。查询医药费,已经达到了5万多元,平均一天超过2000元,其中还有许多昂贵的营养药品。


  

  保险公司有点急了,长期下去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保险公司又约司机到医院看望伤员。此时伤员精神很好,养了两个多月的伤,皮肤也白嫩了许多。伤员回答保险公司说,我早就没事了,医院不让我出院,还说你们给钱,让我一直在医院住着。医院还告诉我说你们应当给我个人钱,为什么你们不给我钱?


  

  保险公司的人听后哭笑不得,回答说,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你负70%的责任。就是说,你的伤所花的钱加上司机的车损,就是总的损失额。我们现在是代你垫钱。结了案后我们要向你追讨这70%的钱。而且,我们发现你的伤早已痊愈,我们可以停止付款,并向你追讨我们已支付的款项。伤员听了低头不语。


  

  保险公司的人再去找医生。医生很傲慢。“你们撞了人,就得让人家住院。至于住多久,是我们医生说了算”。听了这话,保险公司把70%责任的话也同样说给医生。并且告诉医生,我们也有医疗合作单位,我们会彻底审查伤员的伤情、养伤情况和医药费用的支出,尤甚是一些营养药品是否有必要,是否需要一天2000多元的住院费。


  

  听到这话,医生扭头去到病房。不一会回来说,可以办出院手续了,病人同意出院。


  

  当场打出医药费单据,已经近60000元。


  

  过后司机咨询过社区医生,社区医生说,这种情况,若在乡下,伤员仅在床上躺几天就要下地干活了。看来是医院不让出院,有机会捉一个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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