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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力:法治新模式与新动力

  

  基于此,西方社会掀起了一场“结社革命”在世界范围内,数以百万计的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及其发动的社会运动,成为推动、促进和监督、制衡乃至取代政府的某些权能的新兴社会力量。她们活跃在人权、环境保护、裁军、反核、社会福利保障与服务、文化教育卫生、国际犯罪、自然灾害、传染病防治等诸多社会公共领域,补偿国家权力的失灵或懈怠,发挥着政府也难以实现的作用。在第三世界,这些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还是促使政府民主转型的中坚力量某些国际非政府组织还以其所拥有的物质与精神资源形成的世界性影响力和支配力干预着全球的公共事务。联合国和一些国家在作决策的时候,都得与他们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在全球管理中成了真正的第三支力量。


  

  众多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与政府机构并存,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互补,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多元化社会秩序”的特征。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平衡与权力差距决定于社会多元化与政治民主化的程度。政府已不在所有领域都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当然仍然是治理社会的主导力量),很多社会事务已由社会组织运用其社会资源与社会权力来治理。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公民已不但享有不断扩大和丰富的个人权利,而且还拥有影响国家和社会、支配他人的社会资源的社会权力。正如美国《时代周刊》指出的,“技术改变了世界”。随着个人电脑技术和互联网的出现,“它们以国际关系的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的方式动摇了国家的力量,即便是在最专制的社会,技术的破坏性、革命性力量也十分明显。”国际金融投机巨头利用互联网可以一夜之间造成亚洲金融危机。互联网上的黑客打入政府要害网站,只要敲击几下键盘,发出几个指令(这本属于权力运作)就可以使整个情报系统瘫痪,或使几座城市电力供应中断。美国前首席反恐顾问理查德·克拉克鉴于政府网络遭黑客严重入侵,担心有朝一日发生“网络珍珠港事件”。他认为,“非国家角色能具备与国家竞争的能力,因为这是一场典型的不对称战争,只需要很少的一些科技人才,就能造成同样大的打击效果。”[1]这就是说,公民社会已扩及数码世界或虚拟空间。


  

  权力的多元化、社会化和社会权力本身的多元化,标志着民主新世纪的到来。社会权力的出现和日益扩展也标志着国家至上、国家权力至上的神话走向解体,人类的社会权力开始逐渐复归于社会,还权于人民。由对社会权力的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归宿。


  

  三、社会权力的巨大影响


  

  近几百年来世界历史和当代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彰显了社会权力的巨大影响力和支配力。


  

  1、震撼世界的各国人民革命。人民革命是凭借全民、全社会力量所形成的强大社会权力来抵抗国家权力,进而推翻反动的国家政权的统治。美国的独立战争,法国的大革命和巴黎公社运动,俄国的十月革命,中国的辛亥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是如此。马克思说:“无产者本身必须成为权力,而且首先是革命的权力。”他这里讲的“革命的权力”就是一种社会权力。


  

  2、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各种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往往是推进社会政治和经济改革或转型的先声。中国1919年的五四运动开辟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的新时代, 1976年的“四五运动”又为结束“文化大革命”和转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打下了政治基础。菲律宾的民主运动迫使独裁者拉科斯倒台。韩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非政府组织(当时被指为“反政府组织”)接连不断发动的人民运动,促使了1987年政府向民主转型。20世纪90年代印度尼西亚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最终迫使独裁者苏哈托退位。中国台湾当局的专制统治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解禁”,[2]也是由此前民间组织发动的一系列社会运动,如环境保护运动、消费者保护运动、教师人权运动、客家人权运动、劳工运动等所形成的强大社会权力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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