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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装修中应尽的义务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装修人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与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通常此协议应包含物业管理公司、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三方比较适宜)。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3、允许施工的时间;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管理服务费用;


  

  8、违约责任;


  

  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以上主要是《办法》中针对装修申报审批签约的条款规定,这些仅仅是框架性的东西,实务中物管企业又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常遇到的问题和常采取的具体做法作以简单介绍。


  

  首先是装修保证金问题,装修人与装修企业在签订协议时.通常物业管理公司会要求二者均缴纳一定金额的装修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且无装修违章和损坏公共设施及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退回保证金,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这可以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有关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确认。但这里是赔偿费用,绝不是罚款,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装修管理是一种企业行为,实施的不是行政管理,它不具备行政处罚权。赔偿费用应当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归于维修基金。[5]


  

  其次,协议中一般情况下还规定了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装修管理,要额外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而在平常的物业管理费中,并没有包含这部分费用。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与装修人在签订协议时,要约定这部分费用,并另行收取。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建筑物竣工图纸,对装修工程进行咨询建议监督检查等。


  

  b 做好事中管理,即装修中的检查监督


  

  在完成了装修前的申报审批工作后,接下来就进入到正式的装修施工阶段。在此阶段物业管理公司主要依据签署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展开工作。检查监督主要由装修管理员和保安员完成。装修管理员主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申请的内容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是否影响了公共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是否影响了整个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是否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等等。在这个阶段,问题通常较多,例如施工单位由于不懂规范野蛮施工;或者在业主的授意下,故意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以达到其个人目的,具体表现在擅自拆除承重墙、乱接管线、违章搭建等等。此时,装修管理员应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检查监督义务。保安员则主要在日常的“巡楼”检查中,重点对其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违章用电,是否持证作业,有无可疑人员,是否存在治安问题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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