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Priority Right to be Repaid related with Construction


刘建英


【摘要】本文通过简单介绍美国加州的建筑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对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相比之下,可见我国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权利主体、标的物范围以及权利实现程序方面的不足和缺陷,进而希望对我国的优先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参照。
【关键词】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主体;标的物范围;程序
【全文】
  

  

  一、引言


  

  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市场对建筑业的需求也不断提高,推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比较大,周期也比较长,因此,开发商的资金不足现象非常普遍,从而导致工程款拖欠现象的发生。基建类央企之一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数据显示,2008年该公司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为16%,而在2009年年末为18%,而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回款期一般都在下半年,这意味着工程拖欠问题可能在该企业又形成一个新高潮。山西省统计局投资处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山西省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29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7亿元,增长27%,其中竣工工程拖欠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亿元,增长15.5%,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33.1%。而近期来自企业层面的抱怨声更是不绝于耳。数家承接了大量基建项目的中央企业也开始向国资委抱怨2010上半年以来,地方政府工程款拖欠开始越来越厉害。于是,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开始成为数家基建类央企2010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在近期两次会议上都特别强调,下半年要继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力度。[1]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随之产生连锁拖欠,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不仅恶化了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形成了不良影响。下面将主要简单介绍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民法典中关于建筑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对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通过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民法典中关于建筑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对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现状,提出一些浅见,希望能够对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一点参考建议。


  

  二、我国关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呢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