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规定了七种知识产权,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下面笔者结合具体制度,就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文化创新与版权战略
版权或者说著作权,是文化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就其内容而言,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作品创作者的权利,也称为狭义的著作权。创作者权含有非常丰富的包权利内容,就人身权利来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作品完整权、作品修改权等,但与文化产业关联性最大、最具经济价值的则是它的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丰富的著作权内容,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可观的财产收益,从而激发作者的创造力。二是传播者的权利,称为邻接权。传播者在作品的传播过程当中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投入了必要的资金,对他们的投资法律应予以保护,从而激励他们的投资热情。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文化产业涉及到软件、电影、音像、广告、传媒、图书出版等行业。目前,全世界文化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在一些发达国家速度更快,美国达14%,英国为12%,是各行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增长潜力的产业。与此同时,在国际贸易中,文化产品的交易额也在日益增大。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也在以迅猛的态势发展,各地文化产业园的兴建,丰富多彩的创意项目的开展,昭示着文化产业在我国的茁壮成长。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相对落后,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低于GDP平均增长水平,在GDP中的比例也相对较低。这就需要我们合理运用版权制度,实施版权战略,维护创作者与传播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和鼓励他们的创造力与投资热情,从而推动我国文化创新与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科技创新与专利战略
专利权是科技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权类型的核心内容。科技创新、科技转让、科技成果应用都是建立在专利权制度之上。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权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最具经济价值,最有战略意义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小专利;外观设计则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做出富有美感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