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官员头脑中法制观念淡漠,再加上特权思想严重,看到网上有质疑自己的帖子,不是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而是利用自己的特权,直接利用职务权力,指挥公安机关,用公权力追查,随意动用司法部门,非法拘禁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有的人到北京等地,向国家机关或媒体反映问题,或在外地上网陈述情况,人一出来,就被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精神病人”抓回去。
网民们看到,自己在网上用虚拟的名字上网,官员们却可以动用公安机关,用查找IP地址的方式查找出自己。对此种官员私人利用公权力动用公安机关的行为深恶痛绝。将这种行为称为“被跨省”。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专门发出通知,凡涉及地方领导干部的此类诽谤案,批捕权上提一级。
而网上屡屡出现的“被跨省”事件,仍在发生,更使广大网民心有余悸。有许多网民在上传帖子时,常常在标题中先声明:本帖是根据某某而来,拒绝被跨省。
可见,在没有实名的情况下,一些网民的人身权利尚难以保证,而如果实行实名制,那高兴的只能是那些横行霸道的官员。网民上网议政的积极性将受到毁灭性打击,中国的网民将大批离去。那不但给中国互联网带来灭顶之灾,还会将我国正在实行的民主政治带来严重后果。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将大大缩水。这难道不是悲哀吗?
其次是担心私人信息被泄露。俗话说言多必失。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帖子,评论事物,其言论多了,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收集起来,转手卖给需要的人或机构。而实行实名制后,私人信息更是无法得到保护。
至于说某些人故意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等侵犯公民各种合法权益的,受害人如果要起诉侵权者,属于民事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向相关网站调取侵权人姓名。如果受害人知道侵权人是谁,也可以侵权者的名字或其IP地址为起诉对象。
其实,网络表面上是虚拟的,但由于IP地址是固定的,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去查找。因此,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如涉及刑事犯罪的,完全可以由公安机关通过IP地址去侦查。而不必要用实名。
综上所述,网络上实行实名制,弊大于利。而正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最有利于公众对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更能充分地让公众表达自己的意志。因此,国家应当制定法律和法规,保护公民有用虚拟网名注册网站的权利。严禁网站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网民进行实名注册。未经司法机关授权,任何网站不得擅自泄露网民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