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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虚拟的网络社会变为现实社会是一种悲哀

  

  许多贪官也是栽入网民的舆论中,才被查处的。因此,广大网民是继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媒体之后,又一支监督官员的反腐队伍。网络大军可以说是一支反腐败的特殊方面军。


  

  网民们不但在监督腐败中“功绩显赫”,而且也在社会事物中充分显示着自己的力量。如对一些案件,网民通过自己朴素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发表对某一案件的看法,给司法机关以启示,从而达到最大的司法公正。


  

  如药家鑫案,事情一出,立即就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政府官员的态度,司法机关的一举一动,时刻都处网民的关注之中。从一审到二审,再到最后的死刑复核,网民一直在关注。稍微有点“风声”,立刻会引起网民的警觉,形成新的网络舆情。


  

  2011年5月1日,全国人大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其中关于醉驾入刑问题,网民一开始只看能抓多少醉驾者。可此法实施十天后,最高法院一名副院长公开表态说:醉驾并非一律入刑,还要看具体情节。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广大网民一片质疑。同意的,不同意的,法律界的,学术界的,几乎全都卷入对这一法条如何理解的争论之中。建国至今,从来没有如此多的人对一个法律条款,进行如此大的评论。一夜之间,冒出数亿网民“法学家”,公然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唱反调”。在强大的网络舆情面前,公安部率先站出来声明:凡是醉驾,一律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公开表明:只要醉驾证据确凿,一律起诉。于是公安、检察两个司法部门与80%以上的网民站在一起,同最高人民法院PK。


  

  在这场PK中,网民不光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见解,还关注着各级司法机关对每一起醉驾案的处理。网民要的是:不管是什么人,醉驾面前,一律平等。


  

  因而,醉驾的法律实施后,对这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就一直处在是在网民的监督之下,以至于至今没有一名醉驾者在法外处理。


  

  想一想,数亿的网名如果不是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以虚拟的网名,而是在现实社会中,会有这么多的人参与这一法律问题的讨论吗?


  

  网民通过虚拟的网络社会,时刻监督着现实社会中各种官员和公务人员,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


  

  我国现在存在着许多不正常的东西,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可在他们的淫威下,许多群众不敢言不敢怒。社会上流行着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中,但他们无力去改变。百姓和普通干部想抵制腐败,抵制潜规则,但又因力不从心而不得不违心地服从潜规则。在现实社会中,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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