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本国软实力,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形成文化产业竞争优势,争夺文化市场份额。从国际范围来看,现今世界文化市场依然是西方主流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美国占据世界文化市场42.6%,欧洲国家占到33.9%,亚洲和南太平洋国家仅占19%,其中日本、韩国就分别占得10% 和3.5%。源于这种市场格局,西方的主流文化、强势文化不断侵蚀着非主流文化、传统部族文化,“传统的经典式的属于少数人的精英文化对话语权的垄断和对大众文化的一种霸权,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已经演变成一种少数文化产出国对其他国家的文化霸权。”[5]诚如英国学者斯科特·拉什所言:“始料不及的风险和危险将不再是由工业社会的物质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危险,而是从信息领域、从生物技术领域、从通讯和软件领域产生出的新的风险和危险。”[6]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和文化霸权的形成,使得民族国家的文化主权不断弱化和传统文化走向边缘化,与所谓的主流文化、强势文化一直存在着某种紧张状态。“法国对好莱坞电影在全球畅通无阻感到不妥和恐惧,为抑制美国娱乐业的入侵,法国在欧共体内寻求建立欧洲及国家定额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委员会也感到不安,他们建议政府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创建‘文化防火墙’制度。加拿大在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其对美国杂志采取的限制措施有悖自由贸易原则之后,采取了‘论坛应变’的措施,建立起多元文化网。”[7]这一情况,不仅存在于欧美文化内部之中,更表现在东西文化之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亦面临着一个“风险文化的时代”。美国的电影文化、日本的动漫文化、韩国的游戏文化无一不在影响我们的生活习惯,冲击我国的传统文化。由此可见,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在经济上需加以考量,而且还涉及国家软实力问题,事关我国的文化主权与文化安全。
二、国家软实力的制度保障与文化风险的法律表现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之间的较量主要表现为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竞争,从法律层面看,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之争。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曾指出: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8]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正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将它们的文化、技术、品牌优势转化为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因此,世界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