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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总之,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民主的发展,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司法途径,其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会更加明显。笔者相信,在我国法学家和实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益诉讼制度必将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作者简介】
邓思清(1966—),河南罗山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注释】关干民事诉讼的目的.传统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私人的权利;二是主张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国家的私法秩序;三是认为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我国学说界有四种观点:(1)保护说,认为行政诉讼的唯一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监奋说,认为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监份,而保护只是监怪的必然结果;(3)双重目的说,认为行政诉讼具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双重目的;(4)依法行政说,认为行政诉讼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国现行一些法律法规已经赋予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益诉权,如2001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荃层组织(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出所、民政部门及妇联、工会等有关组织机构)有权提起宜告婚姻无效的诉讼;2001年《工会法》第20条规定.工会有权提起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诉讼;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起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诉讼;等等。
【参考文献】{1}莫诺·卡佩莱蒂.福利国家与接近正义(M).刘俊祥,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7。
{2}张智辉,杨诚.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28。
{3}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15—116。
{4}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27。
{5}孙谦.论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法学家,2006(3):59。
{6}郭恒忠,昊晓锋.公益诉讼何去何从(Z).法制日报,2005—09—28. {7}赵许明.美国民事检察诉讼制度及其价值分析(J).人民检察,20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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