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社会各界的不同声音和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企业涨价行为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如何监管企业涨价行为。
二、产品涨价是企业自主定价权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在这种机制框架中,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就是由经营者依据市场价值规律,自主制定,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因此,企业作为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除属于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产品范围外,依法拥有自主定价权利。依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企业在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的同时,也必须遵循定价的合理原则。所谓合理原则,就是要求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两大因素来实施定价行为。
生产经营成本是企业定价首先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目的,其中利润则是经济利益的主要部分。一般而言,生产经营成本低于价格就形成了企业的利润。如果生产经营成本等同于价格或者高于价格,那么企业就没有利润可言,也就没有经济利益了。企业失去经济利益也就意味着企业的解体而影响到经济秩序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保证企业盈利进而发扬企业的积极能动性,生产经营成本便成了定价的基本依据。一般而言,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生产资料成本、原材料成本、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等。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上述一项或几项的成本发生上涨,那么,企业依据这些成本涨价因素就可以提高产品的价格。结合近日日化产品和方便面欲涨价的行为而言,这两大类产品均实施市场调节价,不受政府定价的制约。如果其涨价就是源于生产经营成本的提高且没有其他因素介入,那么,其涨价是无可非议的。
市场供求状况是企业定价另外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形成还与市场供求矛盾、竞争状况有关联。一般而言,在供求矛盾状态下,当产品供不应求时,产品价格有可能定的高一些;当产品供大于求时,产品价格有可能定的低一些。同样,在市场竞争状态下,当竞争过弱时,产品价格有可能就高一些;当竞争过强时,产品价格有可能就低一些。因此,企业在定价时,除了要考量其生产经营成本外,还需考量市场供求状况、竞争状况等综合因素。只有这样,产品价格才是合理的。结合近日日化产品和方便面欲涨价事件,我国这两大类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和竞争状况现时均属于稳定,均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既不存在商品供不应求,也没有发生竞争无序的状况。因此,如果这些企业以市场供求状况或以竞争状况为由而涨价,显然不能成立。